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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作 這樣的工作條文有無違法?

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作 不過有些工作條文以前打工時沒看到過不知道(第4條及第9條)這樣補習班有無違反勞基法或其他規範?
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作 這樣的工作條文有無違法?
2016-01-26 22:26 發佈
打工性質我就隨意了,遵守就是了。
但第9條真的蠻嚴重的。假如被家長發現到可是會影響到補習班名譽。
所以還是遵守補習班規定吧
簡軒 wrote:
(第4條及第9條)這樣補習班有無違反勞基法或其他規範?


只要有「扣薪」即違反勞基法,但譬如曠職或事假這種,
未出勤當日最多只能「當日不支薪」,反正不能倒扣啦。

以下為谷哥內容:
有關薪資的保障,在勞基法第22條與第26條中都明示著「薪資要全額給付」、「不能預扣」的精神

第九條滿嚴格的,但...時下年輕人流行約砲,似乎不在此限制XD
只有第九條重要,其只是乍看嚴苛實際上想踩線也不容易。
簡軒 wrote:
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恕刪)


規避第九條的方法就是,約會完叫學生給你10塊

就變成一筆買賣了!

簡軒 wrote:
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恕刪)


補習班的工作,本就很苛刻的,要有心理準備。

簡軒 wrote:
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恕刪)



第九條 真令人不悅.
而且還罰1萬...這個就.......有疑問了...

簡軒 wrote:
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作 不過有些工作條文以前打工時沒看到過不知道(第4條及第9條)這樣補習班有無違反勞基法或其他規範?

可上勞動部網站有信箱寫信去問。
不過就一份打工的工作 就遵守一下比較好,而且說實話別跟學生太親近是保護雙方 妳懂不懂阿?
簡軒 wrote:
今天去補習班應徵工...(恕刪)


3.4.8.9條全部違反勞動基準法工資不得事先抵扣

另外問已婚未婚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就業隱私

民法規定契約違反法律強制規定無效

請問是哪一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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