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請教一下懂法律的朋友們
由於今年6月12號發生車禍,責任歸屬我佔的比例是百分百!
對方傷勢,腦內出血,由於是83歲老人所以無法開刀
可是住院期間,每個禮拜我都有去醫院探望
傷勢也都穩定,並沒有很嚴重的感覺....
但是我們有心想要和解,也走了4次調解會
最終還是無法達成和解.....
對方開出的條件
第一 由於我是公司貨車僱用人,公司認為一切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對方卻強烈要求,公司必須由主管陪同出面調解
(公司只有2位司機,由於我離職了,公司也請不到人,所以主管要替補送貨,無法陪同)
第二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
住院費用 看護費用 雜七雜八算一算大約在40萬
然後又抓出院後2年費月大約在175萬又精神俯仰金100萬合計總共開出300萬和解金
我想請教!!
車禍調解當事者和保險人去調解,公司主管一定也要到場嗎?
對方開出這樣的天價要如何和解呀
保險跟我透漏我們公司保額根本賠不夠
保險人拿對方住院資料回去審核也只願意賠45萬左右
再來是車禍追溯期刑法是在6月個內提告,民事是在2年內提告
但是已經過了6個月了,對方還可以對我提出刑事抗告嗎?
因為我們是在車禍5個月後開始調解,有人說是在調解哪天開始算起?
想請教各位,我現在要如何處理呢? 直接法院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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