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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訴訟,已判決,急需各方提供意見

事由簡述:

1.3/28被告酒駕(0.35,駕駛公司車),本人騎機車於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追撞,傷勢不算太嚴重,比較麻煩的是左手大姆指由於脫臼,目前復原情形只能彎曲約30度,自行進行復健至今也已多月無任何進展。

2.被告除了車禍發生後一個月期間3度來電,在我表明傷勢需要復健時,他請我再主動和他聯絡,直到七月中我約他協調和解內容,他強調保險員說2~3萬就可以解決,我開出20萬,協調不成,我請他有任何想法時再和我聯絡討論,直到八月底至警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當天員警請他到場再進行協調,對方仍堅持最多3萬,我不接受,他馬上走人。

3.偵查庭時被告辯稱回去簡視行車紀錄器時,發現是我從人行道衝出讓他撞上,檢察官提出監視器截圖反駁,並要求被告提出影片檔,他表示檔案已被覆蓋。當時我除了在最後把車禍經過再陳述一次,便沒有再多說什麼,多半是檢察官與被告的答問。

4.本月初對方來電提出8萬,我要求10萬,隔天他同意並約時間至協調委員會進行和解,當天和解進行至一半,他表示10萬要再扣除3千(事故當天急診費用由他支付),我不同意,他隨即走人。

案件已經由簡易判決處刑,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昨日(11/20)收到書面通知。

我沒有經驗,主觀認為判決結果怎麼會這麼輕,在此尋求各方理性建議及專業的解答,也感謝各位耐心的看完我的問題,謝謝!

問題一、
這種案件值得上訴嗎?上訴需準備什麼資料?有什麼程序?需要的費用?得於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起上訴。十日,是否包含假日?
(我大概可以理解其輕判的理由,判決書中多對被告有利的陳述,讓他符合自首的要件,事實上很多都與事實有出入,如內容中被告載我至醫院治療,並請該駐警報案,事實上他載我離開現場不久,我便看到警車到達現場,我不知是誰報的案,而且是旁邊一位阿伯一直叫他載我去醫院,最後還是我主動要求要去醫院,他才載我去,到醫院他還交待我要跟處理員警說我們二個要自己私下處理(其實到那時我都還不知道他是酒駕,員警跟我說他酒味很重我才知道),重點是,判決書裡對他酒後駕車的行為支字未提,有律師看過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也表示其實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

問題二、
了解申請法扶的朋友,上星期我去申請了法扶,由於父親的存款超過標準,所以審查沒通過,想請問,如果我下星期將全家戶籍(2大2小)遷出,是否能符合申請的規定,因為是近期才將戶籍遷出的。

問題三、
刑事判決是否會影響民事訴訟的判決,如我的情況刑事判決較輕,會不會影響我日後民事訴訟的判決。

問題四、
之前法扶審查時,面談律師表示我提供的診斷書沒清楚陳述我所受的傷勢,我手部的傷勢明顯嚴重許多,建議我去重新申請,想請問的是,我之前的診斷書是外科醫師開立的,而我姆指的傷勢應該比較偏向骨科,這種情形會不會影響證據性?我不想到時有骨頭讓人挑。

問題五、
一般請人代寫刑事及民事的書狀,費用需要多少?父親說找司法代書比較便宜,各位建議嗎?

我對法律完全不懂,內心十分煩雜且無所適從,急需各方的經驗及建議,如有需要更詳細的內容以供判斷,我再提供給各位,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也祝一切順利!
2015-11-21 9:12 發佈
刑事判決不會盡如你意,對方也不是故意來撞你,
這樣就要人去坐牢,這在法官眼裡叫浪費司法資源
,要是每件都這樣判,那社會上一半的人都會坐過牢了
這樣刑事判了 , 再來就打民事不是???

謝謝您的意見,我並不會有被告非得坐牢不可的期待,我的希望只是合法、合理!

夜叉玩II wrote:
刑事判決不會盡如你意...(恕刪)
smax155 wrote:
這樣刑事判了 , 再...(恕刪)


基本上刑事不影響民事,只要你訴求正當,金額合理,法官也同意
該拿的都可以拿到




拘役上限是60天,你說你主觀認為太輕,刑事判決不脫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直白跟你說,上訴是浪費時間
收到,感謝解惑!
夜叉玩II wrote:
基本上刑事不影響民事...(恕刪)

guger1017 wrote:
謝謝您的意見,我並...(恕刪)


你如果想找公道~就去再花大比錢去告~但最後你發現~~

反正就是錢~

跟你說一句~你能拿的~會越來越少
guger1017 wrote:
事由簡述:

1.3/28被告酒駕(0.35,駕駛公司車),本人騎機車於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追撞,傷勢不算太嚴重,比較麻煩的是左手大姆指由於脫臼,目前復原情形只能彎曲約30度,自行進行復健至今也已多月無任何進展。

2.被告除了車禍發生後一個月期間3度來電,在我表明傷勢需要復健時,他請我再主動和他聯絡,直到七月中我約他協調和解內容,他強調保險員說2~3萬就可以解決,我開出20萬,協調不成,我請他有任何想法時再和我聯絡討論,直到八月底至警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當天員警請他到場再進行協調,對方仍堅持最多3萬,我不接受,他馬上走人。

3.偵查庭時被告辯稱回去簡視行車紀錄器時,發現是我從人行道衝出讓他撞上,檢察官提出監視器截圖反駁,並要求被告提出影片檔,他表示檔案已被覆蓋。當時我除了在最後把車禍經過再陳述一次,便沒有再多說什麼,多半是檢察官與被告的答問。

4.本月初對方來電提出8萬,我要求10萬,隔天他同意並約時間至協調委員會進行和解,當天和解進行至一半,他表示10萬要再扣除3千(事故當天急診費用由他支付),我不同意,他隨即走人。

案件已經由簡易判決處刑,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昨日(11/20)收到書面通知。

我沒有經驗,主觀認為判決結果怎麼會這麼輕,在此尋求各方理性建議及專業的解答,也感謝各位耐心的看完我的問題,謝謝!

問題一、
這種案件值得上訴嗎?上訴需準備什麼資料?有什麼程序?需要的費用?得於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起上訴。十日,是否包含假日?
(我大概可以理解其輕判的理由,判決書中多對被告有利的陳述,讓他符合自首的要件,事實上很多都與事實有出入,如內容中被告載我至醫院治療,並請該駐警報案,事實上他載我離開現場不久,我便看到警車到達現場,我不知是誰報的案,而且是旁邊一位阿伯一直叫他載我去醫院,最後還是我主動要求要去醫院,他才載我去,到醫院他還交待我要跟處理員警說我們二個要自己私下處理(其實到那時我都還不知道他是酒駕,員警跟我說他酒味很重我才知道),重點是,判決書裡對他酒後駕車的行為支字未提,有律師看過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也表示其實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

問題二、
了解申請法扶的朋友,上星期我去申請了法扶,由於父親的存款超過標準,所以審查沒通過,想請問,如果我下星期將全家戶籍(2大2小)遷出,是否能符合申請的規定,因為是近期才將戶籍遷出的。

問題三、
刑事判決是否會影響民事訴訟的判決,如我的情況刑事判決較輕,會不會影響我日後民事訴訟的判決。

問題四、
之前法扶審查時,面談律師表示我提供的診斷書沒清楚陳述我所受的傷勢,我手部的傷勢明顯嚴重許多,建議我去重新申請,想請問的是,我之前的診斷書是外科醫師開立的,而我姆指的傷勢應該比較偏向骨科,這種情形會不會影響證據性?我不想到時有骨頭讓人挑。

問題五、
一般請人代寫刑事及民事的書狀,費用需要多少?父親說找司法代書比較便宜,各位建議嗎?

我對法律完全不懂,內心十分煩雜且無所適從,急需各方的經驗及建議,如有需要更詳細的內容以供判斷,我再提供給各位,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也祝一切順利!


建議不用上訴,即便對方刑期再加重,跟後續的民事求償沒有太大的影響。
上訴十日期間包含假日,最後一天如遇假日或天災停班則順延。

這種小案件告訴方其實無須由律師出馬,訴狀自己到司法院官網下載填寫即可,參考網路許多範例就知道怎麼寫了。
後續的重點在於民事庭上的辯論。

民事訴訟標的金額在10萬元以下,是採小額訴訟的方式,上網找一下該程序的進行方式,先行做準備。








guger1017 wrote:
謝謝您的意見,我並...(恕刪)



強制險理賠金額/部位/狀況等條文去看一下吧

不是你開多少就得要多少

再者

你這案子告到最後不見得會贏


因為你的傷勢沒有完全復原

有得拖了

後面在鑑定你的傷勢復原不是你在醫院主治大夫開的診斷證明就可以

後續更麻煩

如果你有閒有錢

你可以體驗一下

還有

就算你告贏

對方沒錢賠寧願以刑期替代

你也無法如願得到那麼多賠償金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1.是否值得上訴每個人認知不同,他人無從建議
2.告訴人沒有上訴權,只有請上權,請在檢察官收受判決十日內向檢察官請求上訴
3.請上書狀網路找就有,理由就把你想到的全部寫上去,不管你寫的多好多爛,檢察官都會變出一份上訴書(前提是沒有逾期)
4.法扶不清楚
5.民事判決重點是所生損害及所失利益,還有肇事責任比例認定,跟刑事判決沒多大關係
6.現在才開立的診斷証明書更容易被挑毛病,請問如何証明是本次車禍所生之傷害?
7.刑事除非真的戰力十足,不然不用花錢,上網書狀範本看一看,寫完寄給檢察官就好,多請一個告訴代理人差距不大。民事才比較有需要請訴訟代理人,不過自己衡量程序利益跟實體利益之後,再決定是不是要戰到最後一刻。

btw
這只是個人碎碎念,不代表實際情形
最後對方願意提出9萬7,已經算是誠意十足了
真的告的最後,能不能拿到這麼多,恐怕是問號
何況還要在花時間、精力,戰下去

不過,現在講也沒用了
已經錯過和解的時間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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