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妹婿是從南部北上打拼的小孩,
在台北生活不易,
故結婚後一直暫住朋友家,
或許生活當中他承受了委屈不能說(畢竟寄人籬下)…
今年初在娘家附近買了間公寓,
因朋友之妹出了頭款,
房子登記在朋友妹妹的名下,
房子前些日子剛裝潢好尚未入厝,
朋友的小妹在大陸工作,
最近因十一長假返台,
當晚因班機問題到台北時已經是凌晨,
朋友小妹的同事(女)住家離較遠,
故想借住朋友家,
但朋友小妹房間較小,
也無多餘的客房,
故想借住朋友妹妹的新房,
徵得朋友之妹同意後,
當晚小妹遂與同事借住了一晚,
豈知朋友小妹或許神經大條還是白目,
有3間房可睡竟選了主臥房,
隔日朋友妹婿得知新床已遭他人開光,
勃然大怒,幾乎是和朋友全家翻臉,
朋友雖知其小妹有錯在先,
但睡了都睡了似乎也於事無補,
朋友曾想另購置新床墊送其妹婿但遭拒~
不好意思!
此篇算閒聊但不有趣,請見諒~
想問一下01的大大們,
此錯誤究竟該如何彌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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