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這張紅單後還要特地去裁決處申訴,9張照片只顯示42跟43秒(說不定是42.984秒到43.047秒)就能判定我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我又不是改爆閃方向燈...照片雖然不清楚但也看得出來右上跟正中間還有正中間下面這3張的左方向燈有亮...警察可以都不查證就直接開紅單?也問過裁決處的大姐,她說現在警察都是收到民眾檢舉就先開單,等民眾自己申訴,所以他們現在接超多這種申訴...警察大大可以認真一點嗎?抓違規是你們的職責吧?都有民眾熱心幫忙了你們好歹也查證一下吧?不要這樣讓人討厭OK?
因為我個人開車習慣是一定會打方向燈(尤其高速公路,就算後面車離我很遠或沒車我也一定會打方向燈,已經習慣了),所以收到說我沒打方向燈的單才會覺得很無奈...那如果從照片看得出來我沒打方向燈,我怎麼可能PO上來討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