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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糾紛當個被害者好無奈。究竟是賠償金還是封口費?

廠商把我的物件弄壞,基於我體諒對方不是故意的,態度也很好,也就接受對方提的賠償金額,原想如此落幕就好,最後廠商拿了和解書要我簽名,我對和解書的理解就是兩造同意和解,以後不能反悔云云,結果對方竟然在和解書上附加了「封口」條款,竟說我不能對任何人或於網路提及此糾紛,我一看就怒了,立即拒簽

若是事實,法律保障論自由,這件事情處理得當,對外說對你其實是加分,若是我刻意散布不實言論,你也可以提告,怎麼劈頭就來個封口條款?我的言論自由這麼輕易就被你買斷?

這筆金額應該是你針對你的過錯,表現歉意與誠意,給予我的賠償,而不是一筆封口費吧?到底我原先以為有的誠意在哪裡啊?

從來不想為難廠商,所以我也沒有投訴任何單位,事實上我過去一直認為與人為善,但事發至今覺得很心寒,只有我體諒對方,其實廠商只想拿錢把事情掩蓋而已,這是我最難過的地方吧

委託這個廠商之前我在網路上還搜尋了一下評價,發現都是好評,現在我不禁懷疑,負評難道都被封口了?

唉,只是覺得,好無奈,難道一定要會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嗎?事情一定要這樣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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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這裡補充一下後續。

他們的和解書,我先是口頭告知我無法接受保密條款,他們修改一次之後,把原先針對我的保密條款部份,擴張到「雙方」,看得我啼笑皆非,於是洋洋灑灑寫了郵件過去,他們才改變態度

以下是我第二次發給廠商的部份郵件內容:
「我雖然心疼我的財產,我卻一點也不怪失誤的師傅,我也很喜歡O先生的態度,但貴公司試圖在和解書中達成影響我言論自由的意圖,我完全無法苟同。
先把你們要道歉賠償的對象假設成一個「有可能毀謗貴公司」的人,事先提醒他?

或就是希望這件事被掩蓋下去?

假設是第一個意圖,認為大家都有可能試圖毀壞你們商譽,因此事先提醒。未免也太看輕與看低對方人格,難道你們不提醒我就不知道嗎?

假設是第二個意圖,容我以我個人淺薄的法律常識認知告知,雙方的言論自由不會因為一個民事的和解書就喪失,不管我們簽不簽這個和解書,對於貴公司的言論自由我一點都無心干涉,只要根據事實陳述,你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一但惡意中傷我,我掌握證據就可以依法提出相關告訴保障我的權利,但我根本不會事先預設立場覺得你們會刻意要傷害我。

同樣的,要是今天你們發現我對外公開了任何偏離事實的言論,你們愛用什麼罪名提告都隨你們高興,但若是我根據事實陳述,即使我簽了這個有封口意圖的和解書,法官也不會判定我有毀謗意圖。

若按照你們的和解書進行,假設我今天在網路上說「我很滿意XXXO先生處理賠償的態度」我就要負毀謗責任???

還是說我只要不簽這個和解書,我就可以任意自由的毀謗你們了???

商譽是專業行動呈現的成果累積而成,很難靠掩蓋自己的失誤得到。

如果公司真的如此擔心受害者如我將如洪水猛獸欺負你們,那我衷心建議和解書找律師代擬,才能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合情合理;如果你們沒有打算找律師代擬,法律一直保障每個人的權益,只要我一但毀謗你們,有沒有和解書你們都可以提出告訴的,不需要這樣抓襟見肘的東修西修還是掩蓋不住你們想影響我言論自由的意圖,並且想要一個賠償金就達成兩個願望。」


最後是廠商大幅度修改和解書內容與用字,就是很簡單的針對此事,希望我未來不要再次要求其他形式的賠償而已,我可以接受,也就不想為難人家了。

這次的事情讓我自己也很有感觸,現在台灣的消費者,看似是很有權力的,遇到糾紛可以投訴/爆料,可以上網,搞的廠商也緊張兮兮(當然也是有無良廠商),因為恐懼(怕什麼?怕吃虧?),所以彼此自作聰明總想預先做些什麼,在我看來這就是一個惡性循環,很多時候充滿情緒的爆料抱怨,對事情的進展於事無補,但是整個社會浮躁不安的氛圍底下,似乎誰也無法相信誰

我的處理方式一開始就被朋友指出太過理想,事發到現在竟然也兩三個月,所以過程中拿到廠商的和解書我的確有一點氣餒,也會自我懷疑,如果我採取其他方式,結果會不會不一樣?廠商口頭上一直說有誠意,但這所謂誠意最後其實也只是拿來保護自己的包裝....唉,至少這個結果我還是可以接受的,也很希望,他們以後對其他消費者,也能真的誠意以待才好....

最後我把賠償金額全數捐出,畢竟物品的損失已經無法修復,至少這筆錢還能用正面的能量影響其他人....
2015-09-17 21:37 發佈
我是比較財大氣粗一點

我會跟他說

說到錢就俗氣
是不是只要不拿你們的賠償

我就能把事實拿去到處宣傳都沒關係???
哈拉伯 wrote:
我是比較財大氣粗一點...(恕刪)


謝謝大大回覆
看您的回覆讓我笑了 這幾天想到這件事我就心裡悶悶的
真的謝謝您的 嗯 清楚邏輯!
好像真是這樣
自作聰明的廠商可能反而自食苦果啊 唉

Lady Gwen wrote:
廠商把我的物件弄壞...(恕刪)


既然你沒簽了 開始分享吧...(搬椅子看好戲)
銀噹•馬汀 wrote:
既然你沒簽了 開始分享吧...(搬椅子看好戲)


+1
也搬板凳等。(咦?)(那誰講故事)

Lady Gwen wrote:
也搬板凳等。(咦?...(恕刪)


既然妳問了,那妳講吧

銀噹•馬汀 wrote:
既然妳問了,那妳講...(恕刪)


馬汀 我可以坐你旁邊嗎
還在第一頁 算搖滾區
Lady Gwen wrote:
廠商把我的物件弄壞,...(恕刪)

Lady Gwen wrote:
廠商把我的物件弄壞...(恕刪)


所以是什麼產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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