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6號的時候 發生車禍
因為 之前沒碰過 不知道怎麼處理
發生是在晚上10點時 我騎機車回家,我是主線道閃黃燈, 被巷口汽車出來撞到我機車的右後方
人只有挫傷,機車也休了5千多
那現在問題是
因為對方認為雙方都有錯 他說我騎太快
但我能肯定當時時速最快也才50多,我當時也看到他停下來 才騎過去
再來 我是主線到閃黃燈 ,結果對方說他行車紀錄器有錄到 他巷子那邊也是閃黃燈
有這個可能嗎?
當下有叫警察,可是只有畫路線圖,沒有做筆錄,有說私下和解,但都沒有喬攏
我機車有保險,所以到時真的要理賠 可以陪他修車錢
那後續如果要談 我該要怎麼做呢
是要等30日後申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 再來談和解嗎
還有 他說他車也有行車紀錄器 就咬定我超速 所以他行車紀錄器 是要提供給警察嗎
還是 談和解時給調解委員?
最後 如果和解都談不成 該怎麼辦?
當下我沒去 醫院做檢查 ,過2.3天有去診所看 醫生說是挫傷而以,有診斷證明
那如果真的談不成,我可以告他嗎? 雖然我很不想這麼做....
這裡有你要的答案
你可以參考我曾po過的
你就想像成你是被那篇樓主撞到的人
先看完
有問題再發問
ps.車禍可以在事發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茶壺1711 wrote:
所以說 是看路權的囉?
現在主要的疑問
他就咬定 他行車紀錄器 拍到我超速+他支線道是閃黃燈?
會有2邊都閃黃燈的可能嗎
那如果肇事責任出來
我還可以要求 精神賠償嗎
因為他態度非常差 差到不行
所以調解委員會 沒談成 就只能我去告他 以刑逼民了?
Q:所以說 是看路權的囉?
A:是的
但是路權是用來評判雙方肇責各佔比例,你別被他唬了,肇責誰重不是你們自己說了算。
即使他肇責只有30%,仍舊過失傷害。
依你的敘述,30~80%都有可能。
Q:現在主要的疑問
他就咬定 他行車紀錄器 拍到我超速+他支線道是閃黃燈?
A:我不知道哪家行車紀錄器如此強,可以判斷機車超速??李麥克霹靂車都沒這麼神好不好....
Q:會有2邊都閃黃燈的可能嗎
A:通常是主線道閃黃燈,支線道閃紅燈
(你再確認一下,最快方法,9/6周日對吧?你就本周日9/20在同樣(出車禍時的)時間去那裏,把燈號拍下來啊,要錄影喔)
Q:那如果肇事責任出來
我還可以要求 精神賠償嗎
A:通常不行,我們不是美國
你可以提
絕對可以提
得到0元的機率挺高的就是了。
Q:因為他態度非常差 差到不行
A:so what
車禍不是比大聲
是比誰懂法
Q:所以調解委員會 沒談成 就只能我去告他 以刑逼民了?
A:現在就向警察提告(精確的說是由警察把案子轉給檢察官)
先提再說
(注意時效)
此階段是檢察官幫您提告
提了也是要先進調解委員會
調解不成,此案就會送進法院
送進法院,法官還是退回叫你們去和解
再和解不成
最後這案件法院會來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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