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如果台北市政府要在你家私人土地下,裝設污水處理槽,你願意嗎?

接到市府人員電話,說要在本社區裝設污水處理設備,地點選在我家旁的土地。

據悉,處理的污水不僅是社區的,還有鄰近地區的污水,地下還需裝置過濾機器...

我擔心裝設後:1.是否有噪音?2.是否有臭味?

我們可以拒絕嗎?還是如果市府決議要裝設,是否可以請其徵收土地?土地價值不斐(市價一坪約70萬)。

好像要開挖7公尺X4公尺的地下工程,有沒對此瞭解的人士可開釋?
2015-09-10 12:05 發佈
Theresa28 wrote:
接到市府人員電話,說...(恕刪)


標準的死道友不死貧道心態

Theresa28 wrote:
接到市府人員電話,...(恕刪)


別鬧了好嗎
市府??
選址沒先開會問過居民同意??
公文呢??
如果真的是市府要做的
我只能說
這比黑箱還黑箱...
新北市早就在做了!

你可以抗議,但只是延後大家的時程(工期),但因為是為了公眾的利益最終還是會過!

(找誰來說都一樣,若地點可以換,別的人一樣會找更大的來關說,總是會有人碰到)

政府徵收是用公告地價,不貴的!

幫你問到專業的人了,依下水道法第14條

內政部86.12.30台內營字第8690199號函
一、下水道機構因工程上之必要,得在公、私有土地下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依下水道法第14條地1項之規定,其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支付償金;復依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之規定,下水道機構並應於工程計畫訂定後,將包括開工日期、施工範圍、方法、期間、償金及支付日期、領取償金時所應提示之證件等事項書面通知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

二、依前揭規定,下水道法具強制性,若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抗拒或拒領償金,致工程進行遭阻礙時,自得依提存法之規定將償金提存法院,並依法執行工程施工。

Theresa28 wrote:
我們可以拒絕嗎?還是如果市府決議要裝設,是否可以請其徵收土地?土地價值不斐...(恕刪)

要臺北市政府用租的可以嗎?
地下空間租給台北市,地上物再租給其他人

yatungj wrote:
新北市早就在做了!
...(恕刪)



感謝熱心指點,看完心有涼了半截的感覺~

Theresa28 wrote:
接到市府人員電話,...(恕刪)


其實我好奇的是,你家這裡裝的是別的地方的污水處理槽,那你家的污水處理槽裝哪兒呢?別人家是吧?

Theresa28 wrote:
感謝熱心指點,看完...(恕刪)


施工期間會放除臭包(聽說不會太臭),還請你多擔待^^

完工後會不會吵,我再幫你問問看!!

JerritMK wrote:
其實我好奇的是,你...(恕刪)


應該附近的人都用這一個!

Theresa28 wrote:
接到市府人員電話,...(恕刪)


那塊土地是不是就不能蓋房子了?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