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去上班時,走在巷弄路上,巷弄的路大概只能勉強容納一輛汽車
所以如果同時有個人在路上走,那麼汽車就會過不去
早上時,我一如往常沿著路邊走,突然有一輛車從後來朝我左邊撞上來
但因汽車時速不快,左手只被撞了一下,汽車從旁邊掃過去
汽車駕駛也有發現撞到人,往前停了一下,過了五秒,發現我沒事,就又開走了
連下車慰問一下都沒有
我整個被驚赫到,因為我如果走再中間一點
那我可能就會被汽車撞飛
請問有開車的人,在巷弄內狹小的道路,禮讓行人不是應該的嗎?
巷弄路上寬度就只能免強容納一輛車,為什麼還要冒險開進來?
明知道前面有人,為何還要冒險開過去?
反正沒撞到是僥倖,撞到了就算了?
時間比人命重要?
如果我提告,這位駕駛會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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