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長輩家有三個子女,其中老二是個敗家子,卡債信貸一堆,
偷領父母的錢,侵占公司的貨款,想盡各種方法弄錢供自己揮霍,
現在已經有幾件官司在進行中,銀行三不五時催債,
而且之前還曾偽造父親名字簽本票跟錢莊借錢,
錢莊拿那張本票跟法院要求履行債務,差點要來查封房子。
總之就是一整個無可救藥,長輩已經放棄他了,
現在擔心的是長輩奮鬥一輩子的兩棟房子和一塊農地被這個兒子給敗掉,
長輩想預立遺囑,將來所有遺產留給另外兩個子女,一毛錢也不給那個敗家子。
想問的是,法律上子女不是有同等權利繼承遺產,那麼如果預立遺囑,
可否把所有財產留給特定子女,至於那個敗家子,一毛錢都不留,
這樣子未來會不會有法律爭議呢?敗家子有可能透過法律要到部分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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