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遺產可否不給特定子女?

有一個長輩家有三個子女,其中老二是個敗家子,卡債信貸一堆,
偷領父母的錢,侵占公司的貨款,想盡各種方法弄錢供自己揮霍,
現在已經有幾件官司在進行中,銀行三不五時催債,
而且之前還曾偽造父親名字簽本票跟錢莊借錢,
錢莊拿那張本票跟法院要求履行債務,差點要來查封房子。
總之就是一整個無可救藥,長輩已經放棄他了,
現在擔心的是長輩奮鬥一輩子的兩棟房子和一塊農地被這個兒子給敗掉,
長輩想預立遺囑,將來所有遺產留給另外兩個子女,一毛錢也不給那個敗家子。
想問的是,法律上子女不是有同等權利繼承遺產,那麼如果預立遺囑,
可否把所有財產留給特定子女,至於那個敗家子,一毛錢都不留,
這樣子未來會不會有法律爭議呢?敗家子有可能透過法律要到部分財產嗎?

2015-08-13 13: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子女
那就活著先分一分
要不寫遺囑
要不變遺產....就看法律上的定義了!

caesarchen17 wrote:
有一個長輩家有三個...(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caesarchen17 wrote:
有一個長輩家有三個...(恕刪)


特留分..
caesarchen17 wrote:
可否把所有財產留給特定子女,至於那個敗家子,一毛錢都不留,
這樣子未來會不會有法律爭議呢?敗家子有可能透過法律要到部分財產嗎?(恕刪)


按照民法
每一個遺產繼承人都有"特留分"
也就是特別保留的比例不給不行

除非有特殊情形使他喪失繼承權
只要有繼承權就不可能一毛都不給

有個方法是把長輩的想法公開說出去
那位聽到分不到遺產肯定會回家大鬧
這時候蒐集證據
就可以用妨害預立遺囑使他喪失繼承權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應該只要遺囑裡有特別註明的
應該都是可以吧
活著時趕快分一分

遺產沒有了

就沒這個問題

不然會有特留分

還要去舉證才可能取消他的法定特留分

很麻煩
1.生前把財產分完

2.立遺囑時,寫清楚找律師見簽

就好

等到人死了又沒遺囑,就是按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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