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的事情,竟然到8月才要來跟我收!
而且感覺健保費還蠻多不合理的地方~
我去年3月多就出國去對岸,直到12月26日回國,
於12月31日去市公所辦理健保復保手續...
1月份收到去年12月份的健保費繳費單...
當下傻眼,12月也才過5天而已,要我繳一個月的保費!!
那就算了~
我於今年1月13日,又去市公所辦理轉出,
我1月14日新公司報到,改由新公司幫我付保費~
至今工作一切順利...(這樣為何我還要付1月份的錢?)
就在昨天,竟然收到催繳單!?
上面還打說最晚繳費...3月31日
但是我3月根本沒收到繳費單,
現在跟我說要多付滯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