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著身障孩子去花蓮玩,在台九線光復鄉林森路與中興路口南下,在標示不明的路段,被光復分駐所李*員警攔下開單,對我而言鮮少交通違規,正當我說明號誌不明的情況下>
李姓員警說,這路段是新開的,是一條彎路,所以沒有右轉指示不可以右行,當場開出闖紅燈.
當下也說號誌不是他管的,如果有疑問可以申訴,我沒有太多執意與想像!
但是當我在開這個路段時,我赫然發現這個路段大有問題,
因為是彎路,而且四線道,卻仍然有很多車輛右(轉)行,
我開始考慮要去申訴,我想向申訴此路段的號誌標示不清楚,造成駕駛人在路口會產生可以右轉的錯覺.
希望大家暑假有計畫去花蓮玩,且開車的朋友能夠在此路段小心慢行.
PS:我開車開了20年,從來沒有看過,一條馬路的紅燈,一台台汽車大辣辣的闖過,我相信花蓮人或是外地的觀光客,不會如此的做出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因此如果要去花蓮玩的人,也要小心這個危險號誌路口.(違規右轉的車輛,皆塗鴉車牌,因為他們也看不太懂這條路的號誌,避免被依圖索記,開紅單)
祖綸爸敬上
引用交通號誌法條
第三十三條 道路之標誌、標線及號誌應由縣警察局,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 ... 單位完工並會同管理單位驗收合格自移交道路管理單位之日起二個月內應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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