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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的號誌路段,不是用罰單來維安(致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

交通號誌是提醒駕駛人與保障用路人

今天帶著身障孩子去花蓮玩,在台九線光復鄉林森路與中興路口南下,在標示不明的路段,被光復分駐所李*員警攔下開單,對我而言鮮少交通違規,正當我說明號誌不明的情況下>

李姓員警說,這路段是新開的,是一條彎路,所以沒有右轉指示不可以右行,當場開出闖紅燈.

當下也說號誌不是他管的,如果有疑問可以申訴,我沒有太多執意與想像!

但是當我在開這個路段時,我赫然發現這個路段大有問題,

因為是彎路,而且四線道,卻仍然有很多車輛右(轉)行,

我開始考慮要去申訴,我想向申訴此路段的號誌標示不清楚,造成駕駛人在路口會產生可以右轉的錯覺.

希望大家暑假有計畫去花蓮玩,且開車的朋友能夠在此路段小心慢行.

PS:我開車開了20年,從來沒有看過,一條馬路的紅燈,一台台汽車大辣辣的闖過,我相信花蓮人或是外地的觀光客,不會如此的做出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因此如果要去花蓮玩的人,也要小心這個危險號誌路口.(違規右轉的車輛,皆塗鴉車牌,因為他們也看不太懂這條路的號誌,避免被依圖索記,開紅單)
祖綸爸敬上
引用交通號誌法條

第三十三條 道路之標誌、標線及號誌應由縣警察局,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 ... 單位完工並會同管理單位驗收合格自移交道路管理單位之日起二個月內應負責 ...
不安全的號誌路段,不是用罰單來維安(致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
檢視照片的EXIF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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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的號誌路段,不是用罰單來維安(致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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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5 0:02 發佈
的確該增加路邊立式號誌,
否則過馬路的行人可能被闖紅燈的撞到~

還有那個綠箭頭應該往左偏向一些,
或是調換位置到最左一顆,
否則遠看以為是直行!
【以為是燈號沒擺正歪斜而已】
eric_hsu8 wrote:交通號誌是提醒駕駛人與保障用路人 今天...(恕刪)


我推你

我光看標題

就猜想你說的應該是對的

看完內容與圖文

則是更加肯定

eric_hsu8 wrote:
交通號誌是提醒駕駛...(恕刪)


多謝分享 以免發生意外 荷包失血

https://www.google.com.tw/maps/place/976%E8%8A%B1%E8%93%AE%E7%B8%A3%E5%85%89%E5%BE%A9%E9%84%89%E4%B8%AD%E8%88%88%E8%B7%AF/@23.6716589,121.4236815,429m/data=!3m1!1e3!4m2!3m1!1s0x3468b2c99bd28fb9:0x5d9f95fc5021ec78



我只會針對交通號誌的安全性,有沒有真正提醒道駕駛人的安全,及開罰單的此路段正當性,進行申訴,至於員警對於對未帶駕照及未戴安全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不在我的申訴`範圍內了
多向號誌燈的設立,有需要性更何況這是一個,當下駕駛人不知道要煞車還是繼續右行的,不明危險的路段
真是不好意思 我們花蓮南部就是落後 連警察都傻不巄東的讓您見笑了

你到一個正在死去的城鎮遊玩 會這樣不是很正常嗎? 鳳林早就沒希望了 剩下一堆活死人而已

幾十年以來都在混吃等死 天天都這樣 慢活喔

eric_hsu8 wrote:
交通號誌是提醒駕駛...(恕刪)



危險?這不就是一般紅燈可左轉的情形嗎?
員警說前面右邊有個待轉區,而且他跟我說很危險,分段的燈號有它的安全性,提醒駕駛人與用路人的安全
我想當地的分駐所員警,迫於無奈開出這張罰單,也希望我向上反應改善目前這個路段交通的問題(我想建議這個標示牌在這個危險路段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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