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說好,當玩家有人轟的話,要東100支付場地酒水,如果當中有一家飄,也就是無論打人、被打或是轟,都是雙倍價錢,這樣飄的這一家如果轟,需要支付200的場地酒水嗎?但是他被打也是雙倍價錢,請問怎樣的東錢較為合理?200或100?我印象中麻將插一底自摸是不需要多東錢的。
gogomen wrote:印象中只有被打槍的要...(恕刪)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打槍100,現在有一個玩家加註100,也就是他打別人或是被打都是200,那這樣加註100的這位玩家,如果轟(打三家),那這樣他要多東100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