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底要犯幾次案,到底要騙多少錢才較嚴重?
被害人活該倒楣嗎?(到底有誰能幫被害人)
有教化作用會再犯嗎?(裁定理由書寫到,這少年還有竊盜前科,
家長經常不知少年行蹤,行蹤難以掌控,管教寬鬆,家庭監督能力不足,
2度被捕在警局筆錄語多不實,豪無悔意,行為危害社會堪鉅)
這少年分辨不出自己做的是犯法的嗎?
這少年分辨不出自己做的是犯法的嗎?
這少年分辨不出自己做的是犯法的嗎?
法律是保護詐騙集團的嗎?
犯三起詐騙案,一起竊盜,居然還不用被關。(這是被抓到的,應該不只這些吧!)
還有一個在逃(如照)
請大家幫忙找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