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行駛在路上時發生一個車禍我是汽車,對方摩托車車,我要右轉時被摩拖車撞到右後保桿撞擊當下摩托車沒倒,我車停在路口打障礙燈,但看後照鏡發現摩托車車主沒停下車所以我開著車追了上去,大約兩個路口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的肇事責任是歸誰?
kartaozakl wrote:上個禮拜行駛在路上...(恕刪) 你當下有報警嗎?有的話基本上他就是肇事逃逸加上未注意前方車輛除非他有行車記錄器證明你沒有依規定打方向燈(15公尺還是30公尺前,忘了)另外,如果你是從內側車道直接右轉的話你的問題就大了.....(台東一堆這種的)
kartaozakl wrote:上個禮拜行駛在路上...(恕刪) 您這種難處理了....除非你有裝行車記錄器沒裝的話因為你們都離開出事地,除非你有辨法佐證,不然雙方都能各說各話順便經驗分享一下好了之前我朋友也是在路上和人發生事故,當下沒報警雙方都有下來看,結果對方說沒事就叫我朋友走沒多久朋友就接到警局電話,說我朋友肇事逃逸...後來花了一筆錢和解所以分享給大家,路上發生事故,不管多大多小,最好報警一下,不然您要互留電話,至少證明你不是肇逃當然您也可以用這招來當壞人......只是別講是在01和學鄉學的.....
小豬翔 wrote:你當下有報警嗎?有的話基本上他就是肇事逃逸加上未注意前方車輛 有沒有報警,他的”行為”都可以叫做肇事逃逸,但是如果你是想用刑法185之4的罪名給他壓力,有沒有報警也沒差別,這條在樓主敘述的狀況下不會成立啦,又沒有致人死傷
加藤老鵰 wrote:有沒有報警,他的”...(恕刪) kartaozakl wrote:上個禮拜行駛在路上...(恕刪) 你當下有報警嗎?有的話基本上他就是肇事逃逸加上未注意前方車輛除非他有行車記錄器證明你沒有依規定打方向燈(15公尺還是30公尺前,忘了)另外,如果你是從內側車道直接右轉的話你的問題就大了.....(台東一堆這種的)我的重點是這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