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應網友說得前因~
其實我沒兇我從頭到尾只講到5句話~因為我根本沒有開口的餘地
我家社區其實一直都沒有管委會,是由社區基督教代管,很多人都多年沒繳管理費
後來有人跳出來說要當總幹事,並推選一個人出來當主委
大家都心想既然有人願意幫忙管理,當然都是同意
新總幹事說他跳出來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地下室會漏水~想要修繕
一開始我家真的挺感謝有這種熱心的人
只不過他都不聽取他人的意見請專業的土木技師公會的人來看
說他一個人可以搞定,根本不需要請土木公會,他可以掛保證
後來他找了一組人馬在地下室的牆壁挖了幾個洞,放了一個禮拜沒下文
被大家催促後才又用水泥填平,從此地下室牆面很明顯就是一個洞一個洞的修補,這樣花了20萬
光這點大家很有微詞,可是礙於都是多年的鄰居,都沒有當面說什麼,只是再說要請專業的來看
可是他仍舊沒請專業的
接下來他要動一樓大家的庭院跟公共走道
當時很多一樓住戶都說要在過年後動工,因為那時候比較不會下雨
可是總幹事在11月就確定了要給某一間公司做(期間沒有招標,也沒有召開所有權人會議投票),這完全都是總幹事一人決定的
我媽因為多次建議不果,還被多次冷暴力不予理會,而總幹事跟管委會(委員也都是總幹事找的,沒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投票)的意思,就是要我媽拿錢出來,其他都不要管
5.6萬塊錢,而且要把庭園整個剷平,竟然連一句話都不能講,我媽當然不樂意
而且我媽再三強調冬天北部很會下雨,防水什麼的根本沒辦法用(我家這邊經過統計365天好像快300天有雨)
後來又得知總幹事所找的根本沒有牌照也沒有簽訂契約,而總幹事一直強調要得就是最便宜,可是通常最便宜的所代表的是沒有品質...
也是因為這樣我媽後來也跟我家隔壁鄰居說自家庭院不給他們用了,維持原狀...
然而我家這邊是快30年的社區根本沒辦法動這樣的大工程,而且地下室還漏水的情況下讓山貓直接開上來拆除百歲磚那些,根本只會雪上加霜,再說地下室漏水不一定是因為庭院問題
結果事後證明我家是對的,經過大半年的施工(現在還在施工),地下室水漏得更嚴重,而且看那清澈的水,腳趾頭想也知道是水管問題
可是因為這舉動公共步道下的排水溝破裂,他們事後又花了快30萬在地下室每戶人家下弄了一堆大水管
地下室看了之後更醜...每一個來過我家的都說我家地下室看起來好像廢墟...
上述,也不是我家跟管委會真正有衝突的一點
其實我家隔壁的鄰居快20年沒繳管理費,可是他跟總幹事家是世交,其他人全繳了,就他還沒繳清,大家都有開會說,要是總幹事不好跟他要就請律師跟他打官司
可總幹事就幫他找盡各種理由說他怎樣,最後竟然一個人私下同意讓他分期,一個月三千塊(社區一戶一個月2千),可是沒人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繳錢,有沒有簽訂分期契約
之後總幹事為了要動庭院工程竟然還說要用公共基金幫隔壁的出錢
更誇張的是因為我們要求公正公平要透明,他多次打發我媽
讓我媽更是心生疑慮,要求想看帳戶
接下來不得了了,他寄發存證信函竟然說我們毀謗他,說他收取回扣,要我媽到管委會道歉,還說豈容我媽放肆,天啊~竟然還有人這樣講話
他就是要我媽閉嘴,要大家不要把注意力放在我家隔壁,而且我媽從沒講過他收回扣,當然馬上也回了他一封存證信函,說他說得不是事實
而管委會也收到了我家存證信函正式要求看資料
他們在公佈欄貼上了庭園工程的契約書,可是我一看我笑死了,簽訂契約施工日期寫"105年3月",簽訂的日期是104年2月11日
他103年12月動工,而且簽訂的工程公司不是總幹事匯款的A公司,而是另一間B公司,可施工人馬都是那一群人這是明顯的偽造文書!!!
這更是讓我家的人確定管委會不實,便向工務局要求管委會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法35條給予我們影印資料,可是因為管委會還是不理會
所以工務局定了一個多月後也就是5/6日會勘
結果再會勘前幾天他又發公告,說他們庭院工程跟B解除契約,又跟回A公司簽訂,結果還是沒赴上新契約,這算是變更文書了吧~
我再說一點更誇張的一個將近快300萬的工程,目前還未施工完畢,施工半天修個一個禮拜,弄得防水讓他淋雨一個多禮拜,事後再追加金額
根本就超出了A公司一開始向總幹事所說的金額,據我所知幾乎一兩個禮拜就找一些名目加錢
看那個施工品質,我真的很慶幸我當初強力要求我媽不要做,要不我家的庭院根本就毀了(根本沒看過有人都用黑色的百歲磚跟灰色的牆面,黑色的地板,每個看過照片的朋友都很認同看起來很像墓地= =)
不過我覺得最蝦的一點就是那個庭院的工程已經匯了16筆了!!!
16筆耶!!!正常不是分3期?最多4期嗎?
其中竟然還有尾數10元的
匯款的帳號不一樣,有的還現金領取
作帳資料不清不楚,在5/6號會勘那一天一看見我們就大聲咆嘯
我真的第一次見識到這種人,自己都沒有法律常識,大聲囔囔就是不給我們看~不給我們影印,還說他是省政府的會計主任,他高高在上,我們算什麼東西,有什麼資格看
連工務局的都被他們這一個陣勢嚇到了,一直強調我們有權可以看到
因為他們全部大聲咆嘯,連工務局的也沒辦法要求他們拿出來給我們影印,就答應他們兩個禮拜內給我們= =
工務局的私底下跟我們說他們也只是公務員,以後有這情形建議我們直接找警察...
他們也有聽見總幹事說都沒會議記錄跟收據,卻也沒多說什麼= =(不過他們另外兩個一直跟領頭的小聲說他們根本不配合阿...)
我是能夠理解他們,只是心裡還是有點小失落,以為可以當場拿到,卻還是讓他們多了兩個禮拜可以造假的時間...
因為我跟我媽都是女生,他們言談之中很是輕視,我真的很受不了一群人把我媽說得很難聽,而我也真的很後悔忘記要錄影,我只是想要趕緊把我媽帶離這種地方
憑什麼我們要留在那裏讓他們批判?!還以為有工務局的人在他們會收斂,卻沒想到更是變本加厲
當工務局走後,我跟我媽也趕緊跟著工務局走,卻聽到他們大喊你們憑什麼可以走?!
我真的只能再次翻白眼,他是想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嗎?
不過我是覺得他們狗急跳牆,急於要我們低頭,要我們從此閉嘴
還有經過昨天,以後我只要一見到他們都要開錄影!!!
腦殘代表 wrote:
你的問題主要是在你...(恕刪)
我們有跟工務局建管處反應
不過他們昨天那個咆嘯陣勢,讓工務局那三個人也傻眼了
規約是有規定5萬塊以下可以動,工程也是大家有同要動工,可是沒有想到他這麼不清不楚
還有他們還每個禮拜臨時動議,而且我發現跟他們根本有理講不通
像我媽就說我們有權依大廈公寓條例35條影印,他們就說我們沒資格看
就連在工務局面前也這樣講,最後我是有感覺工務局的人有動怒,不過就像他們事後跟我們講得他們只是公務員...沒公權力...
可是要是他再不給,就會開罰
因為像我昨天也是第一次陪我媽去管委會,還沒開口就看見他們輪流轟炸我媽
我想最後真的只能等兩個禮拜後,看他們願意給我們什麼,在拿我家手上有的去法院告發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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