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篇省政府內文中的前因後果說明

以下是應網友說得前因~

其實我沒兇我從頭到尾只講到5句話~因為我根本沒有開口的餘地

我家社區其實一直都沒有管委會,是由社區基督教代管,很多人都多年沒繳管理費

後來有人跳出來說要當總幹事,並推選一個人出來當主委

大家都心想既然有人願意幫忙管理,當然都是同意

新總幹事說他跳出來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地下室會漏水~想要修繕

一開始我家真的挺感謝有這種熱心的人

只不過他都不聽取他人的意見請專業的土木技師公會的人來看

說他一個人可以搞定,根本不需要請土木公會,他可以掛保證

後來他找了一組人馬在地下室的牆壁挖了幾個洞,放了一個禮拜沒下文

被大家催促後才又用水泥填平,從此地下室牆面很明顯就是一個洞一個洞的修補,這樣花了20萬

光這點大家很有微詞,可是礙於都是多年的鄰居,都沒有當面說什麼,只是再說要請專業的來看

可是他仍舊沒請專業的

接下來他要動一樓大家的庭院跟公共走道

當時很多一樓住戶都說要在過年後動工,因為那時候比較不會下雨

可是總幹事在11月就確定了要給某一間公司做(期間沒有招標,也沒有召開所有權人會議投票),這完全都是總幹事一人決定的

我媽因為多次建議不果,還被多次冷暴力不予理會,而總幹事跟管委會(委員也都是總幹事找的,沒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投票)的意思,就是要我媽拿錢出來,其他都不要管

5.6萬塊錢,而且要把庭園整個剷平,竟然連一句話都不能講,我媽當然不樂意

而且我媽再三強調冬天北部很會下雨,防水什麼的根本沒辦法用(我家這邊經過統計365天好像快300天有雨)

後來又得知總幹事所找的根本沒有牌照也沒有簽訂契約,而總幹事一直強調要得就是最便宜,可是通常最便宜的所代表的是沒有品質...

也是因為這樣我媽後來也跟我家隔壁鄰居說自家庭院不給他們用了,維持原狀...

然而我家這邊是快30年的社區根本沒辦法動這樣的大工程,而且地下室還漏水的情況下讓山貓直接開上來拆除百歲磚那些,根本只會雪上加霜,再說地下室漏水不一定是因為庭院問題

結果事後證明我家是對的,經過大半年的施工(現在還在施工),地下室水漏得更嚴重,而且看那清澈的水,腳趾頭想也知道是水管問題

可是因為這舉動公共步道下的排水溝破裂,他們事後又花了快30萬在地下室每戶人家下弄了一堆大水管

地下室看了之後更醜...每一個來過我家的都說我家地下室看起來好像廢墟...

上述,也不是我家跟管委會真正有衝突的一點

其實我家隔壁的鄰居快20年沒繳管理費,可是他跟總幹事家是世交,其他人全繳了,就他還沒繳清,大家都有開會說,要是總幹事不好跟他要就請律師跟他打官司

可總幹事就幫他找盡各種理由說他怎樣,最後竟然一個人私下同意讓他分期,一個月三千塊(社區一戶一個月2千),可是沒人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繳錢,有沒有簽訂分期契約

之後總幹事為了要動庭院工程竟然還說要用公共基金幫隔壁的出錢

更誇張的是因為我們要求公正公平要透明,他多次打發我媽

讓我媽更是心生疑慮,要求想看帳戶

接下來不得了了,他寄發存證信函竟然說我們毀謗他,說他收取回扣,要我媽到管委會道歉,還說豈容我媽放肆,天啊~竟然還有人這樣講話

他就是要我媽閉嘴,要大家不要把注意力放在我家隔壁,而且我媽從沒講過他收回扣,當然馬上也回了他一封存證信函,說他說得不是事實

而管委會也收到了我家存證信函正式要求看資料

他們在公佈欄貼上了庭園工程的契約書,可是我一看我笑死了,簽訂契約施工日期寫"105年3月",簽訂的日期是104年2月11日

他103年12月動工,而且簽訂的工程公司不是總幹事匯款的A公司,而是另一間B公司,可施工人馬都是那一群人這是明顯的偽造文書!!!

這更是讓我家的人確定管委會不實,便向工務局要求管委會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法35條給予我們影印資料,可是因為管委會還是不理會

所以工務局定了一個多月後也就是5/6日會勘

結果再會勘前幾天他又發公告,說他們庭院工程跟B解除契約,又跟回A公司簽訂,結果還是沒赴上新契約,這算是變更文書了吧~

我再說一點更誇張的一個將近快300萬的工程,目前還未施工完畢,施工半天修個一個禮拜,弄得防水讓他淋雨一個多禮拜,事後再追加金額

根本就超出了A公司一開始向總幹事所說的金額,據我所知幾乎一兩個禮拜就找一些名目加錢

看那個施工品質,我真的很慶幸我當初強力要求我媽不要做,要不我家的庭院根本就毀了(根本沒看過有人都用黑色的百歲磚跟灰色的牆面,黑色的地板,每個看過照片的朋友都很認同看起來很像墓地= =)

不過我覺得最蝦的一點就是那個庭院的工程已經匯了16筆了!!!

16筆耶!!!正常不是分3期?最多4期嗎?

其中竟然還有尾數10元的

匯款的帳號不一樣,有的還現金領取

作帳資料不清不楚,在5/6號會勘那一天一看見我們就大聲咆嘯

我真的第一次見識到這種人,自己都沒有法律常識,大聲囔囔就是不給我們看~不給我們影印,還說他是省政府的會計主任,他高高在上,我們算什麼東西,有什麼資格看

連工務局的都被他們這一個陣勢嚇到了,一直強調我們有權可以看到

因為他們全部大聲咆嘯,連工務局的也沒辦法要求他們拿出來給我們影印,就答應他們兩個禮拜內給我們= =

工務局的私底下跟我們說他們也只是公務員,以後有這情形建議我們直接找警察...

他們也有聽見總幹事說都沒會議記錄跟收據,卻也沒多說什麼= =(不過他們另外兩個一直跟領頭的小聲說他們根本不配合阿...)

我是能夠理解他們,只是心裡還是有點小失落,以為可以當場拿到,卻還是讓他們多了兩個禮拜可以造假的時間...

因為我跟我媽都是女生,他們言談之中很是輕視,我真的很受不了一群人把我媽說得很難聽,而我也真的很後悔忘記要錄影,我只是想要趕緊把我媽帶離這種地方

憑什麼我們要留在那裏讓他們批判?!還以為有工務局的人在他們會收斂,卻沒想到更是變本加厲

當工務局走後,我跟我媽也趕緊跟著工務局走,卻聽到他們大喊你們憑什麼可以走?!

我真的只能再次翻白眼,他是想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嗎?

不過我是覺得他們狗急跳牆,急於要我們低頭,要我們從此閉嘴

還有經過昨天,以後我只要一見到他們都要開錄影!!!






2015-05-07 21:14 發佈
忘記補充一點

我家要影印的是會議記錄(好像才10張)

會計帳本(他說他們沒有...)

工程契約跟收據,他們也說他們沒收據

就這麼一丁點東西,硬扯說我們可能要2~3百張

就是當下死都不給我們看,硬是跟工務局的人凹到說兩個禮拜內給我們....

angelaafreet wrote:
以下是應網友說得前...(恕刪)


你的問題主要是在你們管委會的規約
依規定是要報給建管單位備查
規約內應有住戶大會決議事項及管委會決議事項
這些會議記錄都必須通知給住戶專區所有權人知悉
如果找不到規約
可以向建管單位申請謄本

住戶大會規約內應明訂總幹事執掌與權責
以及主委可動用金額之權限
工程發包須依規約及權限執行

有關你的問題涉及很廣泛
如有侵犯你的權益
妳可以請當地里長出面協調

你也可以上網去查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內所有條文
並找尋專業律師幫你處理會比較快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腦殘代表 wrote:
你的問題主要是在你...(恕刪)


我們有跟工務局建管處反應

不過他們昨天那個咆嘯陣勢,讓工務局那三個人也傻眼了

規約是有規定5萬塊以下可以動,工程也是大家有同要動工,可是沒有想到他這麼不清不楚

還有他們還每個禮拜臨時動議,而且我發現跟他們根本有理講不通

像我媽就說我們有權依大廈公寓條例35條影印,他們就說我們沒資格看

就連在工務局面前也這樣講,最後我是有感覺工務局的人有動怒,不過就像他們事後跟我們講得他們只是公務員...沒公權力...

可是要是他再不給,就會開罰

因為像我昨天也是第一次陪我媽去管委會,還沒開口就看見他們輪流轟炸我媽

我想最後真的只能等兩個禮拜後,看他們願意給我們什麼,在拿我家手上有的去法院告發了...

唉...

angelaafreet wrote:
我們有跟工務局建管...(恕刪)


我是不知道你住哪個縣市
你看看有沒有住宅管理科可以處理
再不然你可以打電話(投訴專線)到當地縣市政府
會有專人幫你會勘的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腦殘代表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住哪個...(恕刪)


謝謝你QAQ

不過昨天新北市的建管處三個人有過來會勘了

但是因為管委會激烈的反應,讓建管處的人給管委會兩個禮拜準備我們家要的東西...

QAQ感覺昨天就是去被羞辱的


angelaafreet wrote:
謝謝你QAQ不過昨...(恕刪)

有些東西妳得有很清楚的事證
這種事
也要有其他住戶提出
法律除了管理條例
還有其他部份
沒有很清楚
容易被別人反告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很簡單的問題!
二造戶數幾比幾?
200比1?
100:100?
如果整個社區就只有妳們一戶是有疑問的!
請自己........

腦殘代表 wrote:
有些東西妳得有很清...(恕刪)


證據都有在收集~

其實前天那場館委會的總幹事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也很清楚要是我們告他肯定會去坐牢的~所以整個過程都講話很小聲,手也在抖

一點也不像是前陣子那樣氣焰高脹,眼高於頂不屑跟我們講話的樣子

他好像很想要挽回,可是他的豬隊友一直扯他後腿對我跟我媽大聲咆嘯

現在我家就打算不管兩個禮拜後他給我們什麼東西,都打算去法院告發他了

比較麻煩的是現在出門比較煩的是總幹事會突然冒出來說什麼大家別這樣,都是一家人

聽了都快吐了~他肯定去諮詢過了~知道自己會輸就開始打溫情牌

可是他卻忘了他羞辱我們的言語,怎麼可能因為那幾句話就放棄告他呢ˊ口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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