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冒犯請原諒小弟的無知...
父親在上星期四看胃腸科安排住院後,已驗出肝癌末期,腫瘤已有12公分大
醫生告知我們說父親可能這三個月隨時會走...
父親在入住時醫生有幫父親申請重大傷病,而重大傷病在星期一時已通過註記在健保卡上
今年82年次的弟弟會從大學畢業,之後就要入伍當兵
兵役科說如果家屬有重大傷病並附上證明(證明上必需要寫癌症第幾期)可申請免役
我們有請醫生開個證明,但醫生說重大傷病申請過後健保局會寄通知,那個應該就可以當證明了
目前還沒收到重大傷病通過的通知書,不知道請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上會不會有"癌症第幾期"等字句
父親這幾天都在問小弟這件事處理的如何,小弟也想盡快解決父親在擔心的事
請版上有經驗或知識廣闊的前輩能提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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