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扶養問題

又到中華民國萬萬稅的時候了~~~
關於扶養有一些不了解的,這次想幫老公報扶養我妹妹的小孩,我們一家四口戶籍地跟我妹一家同地址,但不同戶口,請問這樣可以報扶養嗎?另外我妹目前也沒有上班是不是也可以申請扶養?
再者老公的媽媽不同戶籍,如果報扶養的話,要不要扶養証明切結書?
2015-05-01 17: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瑾寶貝 wrote:
我們一家四口戶籍地跟我妹一家同地址,但不同戶口,請問這樣可以報扶養嗎?
另外我妹目前也沒有上班是不是也可以申請扶養?


1209 列報受扶養親屬是否應以同居為條件?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不必與納稅義務人在同一戶籍,也不須同居在一起,只要有扶養的事實就可以申報扶養,但是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的時候,申報受扶養的親屬與納稅義務人雖不必同一戶籍但必須同居一家且確受扶養。
(財政部86年2月20日台財稅第86188511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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