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設計簽下車貸保人(都怪他自己笨沒看清楚以為是委託書),甲方去年往生,家人有持續繳了半年左右的車貸,直到這個月繳不出銀行才傳了訊息通知先生,事情才爆發。他的家人有辦拋棄財產,打電話聯絡說房子被查封,但是我們去調了地籍資料,發生原因卻是買賣,登記日期也是在死者往生後一個月左右,但是她們在這段時間卻一直都住裡面直道半個月前才搬家,不知道這樣有辦法向對方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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