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資訊不足無法判斷公司有無違法未審先判就說公司吃假有待商榷針對勞動節該不該放假一事?勞委會表示,勞基法明定勞工於勞動節當日應放假;而隔周休制度企業的勞工,因十九天國定假日未被調移,所以當天將放假。至於實行周休二日制的企業,因出勤方式與公務員相同,十天國定假日已分攤至每日工時或與正常工作日對調,勞動節當天不予放假。(1)實施週休二日的企業,但每天工時8小時每週工時為40小時, 雙週工時為80小時雙週工時較法定工時少了4小時, 每年累計天數為13天法定國定假日18天(軍人節不算)現有放假天數10天+每年減少工時累計13天 = 23天 > 勞基法規定必須放假之國定假日18天故五一勞動節當天依規定不需再額外放假(2)實施週休二日的企業, 但每週上足42小時 (例如每天工時8小時24分或隔周六上半天者 )每週工時為42小時, 雙週工時為84小時與法定工時相等, 上班時數並無減少, 則勞動節當日依規定必須放假
上網查了一下1)隔周休二日(2周84工時者)的企業,勞動節一定必須給假且工資照付!如企業因經營之需要,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工資皆須加倍發給,或由勞工事後採補休或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皆屬可行。但雇主不能片面要求「僅能申請補休。」如僱主不依法給假,則可向各縣市勞工局處檢舉,違法可罰2至30萬元(2)周休二日(2週80工時者)的企業如此計算每雙週工時較法定工時少了4小時,每年五十二週則累計之天數為13天而法定國定假日須放假18天(扣除軍人節)因現有放假天數10天+ 每年因減少工時累計放假之天數13天= 23天,已經多於勞基法規定必須放假之國定假日18天, 故五一勞動節當天依規定不需再額外放假好像隔周休和周休的定義不一樣隔周休的企業確定要放假一天但是周休的企業就是要看公司放不放了不放也不違法
直接用你的手機打1999轉勞保局讓勞保局直接處理不就好了公司讓員工不好過,員工也不用給公司好過當然勞保局說不定會陰你把的的基本資料"不小心"洩漏給人事部題外話我在公司的資訊部不知幫了多少爆料員工遮掩過多少次了用電子信箱檢舉請先申請一個新的"美國版"的Google帳號再去隨便一網咖、或是可以免費上網使用電腦的地方把你的爆料資訊已寄件附本的方式爆料出去然後最重要的一點這個帳號千萬不要再登入了當作沒這回事也不要用這個帳號申請FB或是twitter,還給我上傳自拍照讓我想幫忙都無法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