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昨天10/24上午我打手機給她,都沒人接聽。但中午她就打來說,她已經把票以普掛寄出了,說她單號不在身邊,說會幫我向郵局查尋。結果今日整整一天,她都沒有回電,於是我下午4點多再度打電話給她,還是無人接聽,我打了好幾通,受不了,於是上網給她負評,並告知對方把款項退還給我,我已找到別的賣家買到票了,因為票是有時效性的,不退我錢,我會報警處理,怕對方收不到,也傳了相同內容簡訊給她。
結果剛剛晚上9點多她打來,說她今加去查,確定東西有寄出去了,還說:「我確定有把票寄出去了,至於你收不到是你自己的問題,是你家沒人之類的等等...你要報警就去報警吧!」本來已經很不爽了,聽更不爽,我就說好,我會去報警處理,就掛了。結果對方也沒給我掛號的號碼。
於是我回家後,就開始構思處理事情的方法,於是我再度給對方負評,並準備用拍賣檢舉機制,也打電話至禎九隊,諮詢結果,警查告知如對方確定有把東西寄出,有郵局掛號單,那就要找消保會,但消保會只有在上班時間才有人接聽。
於是我請朋友幫忙,請朋友打電話給賣家,並告知賣家我已經從多個管道處理這件事情了,並請賣家給我掛號單號,如果給我掛號單號,明天中午前我可以去郵局查尋,如東西已經在我們這裡的郵局,那就原諒他了,如果沒有的話,那我們還是會告她,並告知票是有時效性的物品,她肯定站不住腳。結果賣家還一直找理由,跟我朋友說她沒有答應我寄限掛,我朋友問她那昨日中午她就發現我沒收到票的事,她到今天一整天都沒接電話,也不回簡訊、mail是怎麼回事,她說她要上班,不可能24小時都有時間,我朋友回她,那妳總有休息、吃飯、上廁所的時間吧!難道連5分鐘講電話的時間都沒,難道她不知道我很急嗎?明天就是演唱會了耶~於是她又開始說一堆廢話,講到我朋友也生氣了,就跟她說那單號到底給不給啦!她說單號現在不在她身邊,說明天中午再給我。靠~明天中午我就要出門了耶~於是警告她明天郵局一上班單號就要給我們,不然我一定會告她。
不好意思,囉嗦了一堆~
我想問的是,像這種情形,對方有掛號單號給我,是要找消保會沒錯嘛?
可是因為門票這種有時效性的東西,時效當天我還沒收到東西的話,這樣告得了對方嗎?
另外以上這種情形,有什麼方法可以告對方的?如何辨贏對方?讓對方死得很慘的
因為賣家這種態度實在另人生氣,也很不負責,雖然不是什麼大錢,但我一定要出一口氣

不知有遇過這種事情或懂法律的大大們可否提供小弟一些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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