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兩津最近有個疑問 就是如果外籍看護在照顧行動不變的老人
然後在未告知家人要推老人出門去公園 導致被看護人發生意外死亡
這樣可以跟仲介索賠嗎?
不然印尼 他來 合約寫一堆 他只想賺錢 他根本看不懂 只會簽名 要是寫他要賠100萬
真的發生 他就回去就好啦 不回去 也賠不起 想也知道仲介一定會推推推 除非合約寫好仲介須負擔幾成 等等
他會推出去也是出於對這老人的照顧以及認真,真的發生意外原由 應該要看 是誰肇事 主要 要找肇事者賠錢
這就像是 我沒告知某親戚帶他小孩去超商買東西 結果發生意外
原來是有機車闖紅燈撞到我們 這時候親戚找我賠錢 對嗎?! 也許是有部分過失
如果是我造成主要是我弄出的意外 造成小孩受傷 的確是我賠錢
老實說 你請一個外勞看護 做什麼都要講很難 因為老人 什麼意外都會發生 因為不只是外面
我阿婆洗澡 結果在浴室小滑一下腳骨折 這時候要怪外勞嗎
不可能一直說 我要帶他出去摟 我要帶他去洗澡摟 我要帶他上樓
我認為其實 室內比室外更會受傷 因為老人出去都坐輪椅被推 最多的意外大概就是.......被車撞到...(真遠比室內的機率低
因為我阿婆就在室內跌倒好幾次 一次在床上.....也骨折.....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