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白紙黑字簽約註明要更替你更換那些東西你應該可以主張未履行合約不付尾款等他履行合約後再付錢如果只是口頭承諾沒有任何證明那你就鼻子摸一摸認命付這筆錢了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實際上是否真的是這樣處理有賴更清楚相關法令的大大指點用戶名稱勿用真名 wrote:請問 跟別人交易分期付款(買機車)尾款8000簽本票但是對方沒有履行當初說的更換東西(後輪 儀表板 後方向燈)而且還避不回應請問如何處理這樣不還錢還是會因為簽了本票所以被強迫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