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公目前還在世,但高齡92歲了~ 阿嬤20年前就過世,7名子女(4男3女)
而且大伯,二伯已過世...但還是7房
目前名下財產就是一筆3分農地(去年已建農舍) 價值我不知...
然後我爸(么子)不知用甚麼手段,獨佔朝綱,成功拉攏我阿公的心,想獨佔遺產~

(雖說鄰居看幾十年了,都感覺到我爸是最孝順的...)
問題:
獨佔遺產在法律上不是不成立嗎? 我之前查到有關特留分部份....
但今天我爸又說問過律法律背景人士,只要我阿公目前在世,留下遺囑不分其他6房,這樣就能獨佔了...
但~我之前又查到需要我阿公先告其他6名子女"放棄扶養"之類的~ 法律才能站得住腳....??
我爸又說不用~ 有我阿公有主意即可!?
PS:我家族真是奇杷,20幾年前我小時候就看到這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