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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付現金,店家小姐卻拿自己的卡刷

買禮品付了14000現金
...因公司報帳需現金付款
後發現被店家店員刷了不明的卡
...應該是結帳店員要刷卡集點

使得公司無法報帳!
這有犯法嗎?
2015-01-23 14:10 發佈
..................

Hsiao0303 wrote:
買禮品付了14000...(恕刪)
如果沒有徵得你同意的話,這樣不好
違法可能不至於,
請店家改開1張手寫發票如何呢?
上面應該就看不出是刷卡或付現。
我也是覺得這是小事
也許當初跟我說一聲
我可考慮讓她刷

公司要發票報帳
可少20%的稅...約2800

Hsiao0303 wrote:
買禮品付了14000...(恕刪)


在百貨的話小姐這樣做是絕對不行的...
差2800也不少呢,看當初小姐態度好不好,如果還可以的話,先問她有沒有辦法重開發票吧
對不起,看不太懂您的發言

如果有發票+公司統編 及品名 就可以報帳(不會管刷卡/簽帳或現金)
(除非公司內部規定 個人代購公司品須現金交易)

您的問題 是否為沒有發票問題(店家無發票或漏開)

如果為上述 請店家補開即可或退貨找有發票店家重新購買
有點不太懂要入哪塊的帳
不過通常刷卡也是有發票
有發票就能報帳(當然發票要是合法憑證,有統編)
只是發票品名如果是開禮品 通常做帳都是入在交際費
交際費的額度頗小的

5807 wrote:
對不起,看不太懂您的...(恕刪)


+1

看不懂

報帳跟集點的關係是??

只要沒有使用點數去折扣消費總金額

跟報帳有什麼關係??

付了現金~打了統編~拿了發票....就報帳了阿~
因為發票上有註明信用卡付的款所以不能報帳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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