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繳憑單問題

最近友人發生一個問題:

友人在A公司任職(正職,非約聘或派遣人員),實際從事A公司業務,由A公司發給薪水(匯款方式),但報稅扣繳憑單中所得單位卻登記為B公司(勞健保單位為B公司,但無從事B公司業務),請教懂法律的網友

1、A公司有違法?
2、B公司有違法?
3、友人有違法?

謝謝。

註:
本篇已向律師事務所諮詢,得到回覆了。
2015-01-21 14:2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問題
不清楚狀況有一種可能你朋友是約聘人員,例如你朋友實際上是派駐在 A公司工作,但在契約上是B公司的員工,然後每年一聘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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