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邊停 wrote:腦哥!你很壞耶明明是...(恕刪) 靠董我哪敢欺侮你我也很謹慎地回覆您的留言呀圍觀的路人 wrote:對想下手的要大方點...(恕刪) 經濟學說:花最少的錢得到最大的利潤還分要下手還是要分手咧
齊爾-D-01 wrote:我朋友說我這樣很不大方會嗎... 我會看價錢 選便宜的點我有點受傷 如果是您付錢請客,那就是您朋友很不懂事,所謂請客的決定的道理應該要懂。如果是互相分攤,那就可能是兩人價值觀不同,可以考慮自己找習慣便宜的人去吃。如果是對方請客,那您就遵照主人意思點適當價位的東西或是請主人自己點。如果對方是重要的人〈長輩、長官、女友、客戶....〉,那您就荷包犧牲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