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問咱們的政府為啥會有那麼多不完整的怪政策吧之前我朋友結婚三、四年一直不去辦結婚登記,直到小孩出生才去辦登記理由很簡單:夫妻結婚要合併申報,申報所得稅會比兩個單身的吃虧這種懲罰婚姻的制度莫名其妙的被實施了n年後才被改掉其他一些雜七雜八的補貼政策、優惠政策也是漏洞百出反正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說是合法的鑽漏洞又不恰當對許多人來說,不用又對不起自己
史提芬周 wrote:我有一個朋友他媽是原...(恕刪) 見怪不怪...法律本來就是有漏洞的每個人本來就是會想辦法讓自己能得到更多利益像開版說的這種情形就跟有人用殘障人士當人頭買車避稅或是有錢人捐地避稅是一樣的意思相信很多人要是其中也會用一樣的方法討論這搞不好只是心理酸葡萄作祟
台灣原住民在考試上加分補助或有其他優惠補助,這我沒啥意見。單親與否,是不是離婚的子女那只是其中的一個細節﹍在台灣掌權的漢民族虧欠原住民少說四百年了,恐怕不是考試加個幾分就可以彌補奪人土地的愧疚吧。我反而是對於「蒙藏委員會」去給蒙古人、西藏人還有擺夷人在台灣的考試成績大幅加分頗有微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