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變遷的不適感,依法行政真的那麼重要嗎?保護自己就變成錯的嗎?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在很多情況下伸張自己的路權,怒罵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法條
例如,紅綠燈,在綠燈情況下,有人或者車闖紅燈,就撞上了,但是看行車紀錄明明就有時間反應,就有時間先給對方過,而是自己沒注意前方路況造成車禍,甚至自己車速過快都不提。
雖然我知道人在發生事情,一想到的絕對是別人的錯,自我感覺良好是人的本性。
但是今天你是好運,有機會伸張自己的路權,如果闖紅燈的是砂石車呢?

至少我經過有叉路的地方一定會減速,就是避免一堆瘋子闖出來。
這是我保護自己的方式,我也常常跟人家講這樣保護自己
不過網友認為這是依法行政的社會,就是因為有我這樣想法的人,台灣才會落後?
好笑了,沒命了,難道要跟閻羅王或耶穌申訴他的路權?
如果有父母,白髮送黑髮人的,難道人家跟他說你兒子/女兒沒錯,就不難過了?
如果有另外伴侶甚至兒女,跟他們說父/母親、丈夫/妻子沒錯,就能彌補他們未來失去父親、母親、丈夫、妻子的殘缺人生?能避免就應該避免,就算對方錯,自己忍一下有何不可?保護自己一下有錯嗎?

再來關於女生夜間穿裸露衣服跑夜店造成遺憾的事情
一堆人主張"我可以騷你不能擾",我個人覺得蠻好笑的
道理上你們是對的因為你有你的人權,法律上你也沒錯穿甚麼衣服,做甚麼行為是你的自由
但是大部分女生在肉體上比男生較為薄弱,你穿這些衣服做這些行為較容易發生遺憾這是事實
難道強X犯會跟你談人權、講法律嗎?這樣你強調你的人權、強調你的合法性又有何意義?
被強X才在哭哭啼啼,又能挽回甚麼?保護自己不是必要的嗎?

在依法行政的社會裡
是不是大家都已經忘記社會本身就是不安全的呢?
是不是都已經忘記,不是所有人都會奉公守法的?
是不是都忘記台灣人的道德水準其實並沒有多高呢?
2015-01-05 22: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不適感 行政

gy9898 wrote: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在很...(恕刪)

我對你的內容不予評論,我只想說標題下錯,依法行政不是這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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