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天出了點小車禍,我為直行車(機車)前方為紅燈,在未到路口前,還有一個路口為黃線格子區,由於紅燈,左方停了一排車,抱括黃線區域上也停了一台休旅車,由於有點高度,我當時快到黃線區域時並無看到任何人,就在要過去,空然衝出一牽著自行車的阿媽跑出來,就這麼親吻下去了


當時沒報警,就在路人及我幫忙下把阿媽扶到一旁,左腳背有撕裂傷,頭部有撞到,但沒外傷,稍做擦拭後我就將阿媽載到附近醫院, 做了腳部及頭部x光檢查,及縫了幾針,醫師回覆骨頭,及頭部x光都無問題,定時換藥即可,若還有不舒服(頭部)再注意。
當場我付了3000醫院費(沒帶健保卡)及200計程車費,互留了電話,便各自已回家了。
今天,阿媽打來說什麼他頭暈醫生叫他去大醫院做斷層檢查,住院什麼的...說什麼沒要大開口要錢,但要我負擔一些.......我說之前付的3000,你之後去帶健保去退也退了2000多了,我可以再出2000,但她說那這樣她要叫警察.......所以大家有什麼意見嗎?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