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上禮拜開恐嚇 傷害民事賠償庭(刑事二審已勝訴)主張 他應賠償我10萬元 精神賠償他指控 我敷面膜我向法官承認了我真的有敷過面膜 而且 喜歡敷 花椰菜面膜 我願意接受法官調查結果 尊貴的被告 寫一堆 我的壞事 法庭上也講一堆法官聽完只問他一句 你那裡畢業滴然後 告知 宣判日期就沒了真的好快呦我本來好害怕 對方從刑事一審 就一直講我敷面膜所以我這次大方 承認 而且交待細節各位鄉民 我這樣會不會太老實了對官司 會不會有啥 影響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