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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營運算欺騙嗎?

家父有個店面出租,契約上寫明要給他們45-60天的無償裝潢,結果他們1個月就裝潢好開始"試營運",老人家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短收一個月的租金。想請問懂得法律的大大,這樣可以向他們求償一個月的房租嗎?還是只能照著契約走?
2014-12-05 11:18 發佈
有很缺那一個月的月租嗎,不然何必為了一個月月租,然後可能損失一年以上的月租,如果是超搶手店面,以上請無視。
如果人家經營的好 你們可能穩穩收一年租金,要是兩三個月就收了 除了可以多收違約金 你們還要期待能很快租出去,到時景氣是好是壞 就又影響租金行情.
要我並不太會計較那一個月的租金.
dennix wrote:
契約上寫明要給他們45-60天的無償裝潢,結果他們1個月就裝潢好開始"試營運",老人家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短收一個月的租金。

一、
如果他們裝潢超過 60 天,你還會送他無償免店租嗎?不會啊
那為什麼他們裝潢縮至 45 天內你卻想多收錢呢?

二、
簽下契約(45-60 天無償裝潢)你們早就有兩個月無租金的心理準備了
他們怎麼裝潢怎麼營運也沒讓你增加額外損失
為什麼你們要以他們怎麼裝潢怎麼營運來增加你的額外收入呢?

三、
45-60 天無償裝潢,他們一個月就裝潢好
你怎麼會以 60 天計算來說短少一個月租金?
怎麼不以 45 天計算來說短少半個月租金?
連這句話都可以這樣刻意解釋來強調損失
別計較成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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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有個店面出租,契約上寫明要給他們45-60天的無償裝潢,結果他們1個月就裝潢好開始"試營運",老人家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短收一個月的租金。想請問懂得法律的大大,這樣可以向他們求償一個月的房租嗎?還是只能照著契約走?

我建議,用違反誠信原則為理由,把他們趕走
並告訴房客,如果不主動奉上15~30天的房租,就鬧上新聞讓他們知道違反契約誠信的重要
下好離手
哪有反悔的

就是個"貪"字

以後房客賺錢不就還要漲房租
正常來說~~~一旦使用權交給對方~就要收租金了不是嗎???

當時本來就不在意這45-60天的租金了

現在對方是否為試營運~跟你是否收租金就無關了
送一個月會死哦?!
dennix wrote:
家父有個店面出租,契...(恕刪)
謝謝大家的回覆。

當然多收這一個月的房租並不影響生計,

只是這一路走來覺得這大公司小動作不斷,

吃人夠夠...

才會想看看能不能幫老爸出一口氣!

katsumi wrote:
就鬧上新聞讓他們知道違反契約誠信的重要


人家會回你
契約不是這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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