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邊提出一點的疑問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到投票權的問題
華僑 未在台灣繳納稅款 但是卻跟住在台灣的人享有投票的權利
政府每年還要邊列大筆的預算 請他們回國投票
在法律上是否應該修正 畢竟他們沒盡義務 怎模可以享有權利
不居住在台灣 不繳稅給台灣 但是卻可以決定台灣的生死???
再者談到健保費問題 華僑回台灣 只要繳那當期的健保費 即可復保
馬上就可以看病 並不用追繳以前的費用 實在也說不過去
是否應該修法 把華僑排除在外 不然對國家造成很大的負擔
我想最終問題回歸到原點吧 就是台灣承認雙重國籍是個錯誤
如果廢除這一條法 我相信很多達官顯耀都會露出馬腳吧!!!
也會讓台灣的政治更清明了 台灣人能得到更多的福利
變成所謂的幽靈人口....那健保單位也不知道要去哪跟誰收這筆錢..
除非對方有再把戶籍遷入...否則就算你還沒當兵他戶籍不在兵單也不知道要寄去哪裡..
如果你今天遷入戶籍...一年後才申請復保...他就會從你遷入戶籍的那天開始跟你追繳之前的健保費...
另外早年的政府為了拉攏海外的中國人, 所以弄一大堆過多的優惠措施.
不過說真的沒有辦法管, 管了對一些常出國的人很麻煩.
我去辦一次英國簽證, 辦的過程很沒有尊嚴.
當然如果是藍色皮的護照, 在英國就可以不用申請簽證.
另外, 以前 " 來來來來台大, 去去去去美國"
想辦法弄個美國留學, 然後夫妻一起在美國生小孩,
這種小孩一生下來, 因為法律的關係, 兩個國家的國籍都有.
綠皮護照很不好用, 但是要用健保非常好用.
所以這些人戶籍一樣放在台灣, 健保費用自動扣繳.
每年選舉回來投個票, 這些頭等艙機票的錢, 絕對比要花的醫藥費少很多.
或者在台灣來個 doctor shopping, 這些費用在米國可能只能做一次一個部位檢查.
台灣還可以全身檢查, 然後還可以多數表決決定哪個醫院的判斷是對的.
沒事, 回美國, 有事, 在台灣請個外勞, 在台灣養病.
反正只要繳清健保費用, 所有的醫療費都算健保.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http://www.epochtimes.com/b5/7/8/25/n1813216.htm
「必要條件包括年滿二十歲、未被褫奪公權等;充分條件則包括立委選舉需在選區設有戶籍四個月以上,總統大選需設籍六個月以上,及必須使用新式身份證等。」
如果出境兩年,戶籍就會刪除。還有以前聽說的確政府會「贊助」僑胞回國參加雙十國慶之類的,現在已經沒有這種優惠了噢!我認識的長輩們﹝我現在在美國﹞都是自己出錢坐飛機回台灣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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