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今年5月多的時候(半年前了),參加朋友的婚禮也是當我朋友的伴郎,當時我沒收到紅包, 最近在跟其他朋友聊天,才知道沒有收到紅包對自己本身不好(習俗)。 同時也問同一場婚禮的另外一位伴郎,才知道當時他有收到,才發現我被漏掉了,而不是主婚人沒給。
最近又要幫另一位朋友當伴郎了, 這次會提醒他要注意。
請問有人知道習俗上要怎麼補償比較妥當嗎? 已經過半年了, 補償還有效嗎?
請大家多給點意見,看有什麼方法可以補償呢,因為我們都是很熟的朋友,他們也知道我很相信習俗,所以都很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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