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與同事聊天聊到合租房子的事情,讓小弟想起一段往事,閒著無聊把它打上來。
事情是這樣的...
大約在15年前,小弟剛升上專科4年級時,跟原本房東簽約到期,想換個地方租,
剛好有個還蠻要好的同學,他在3年級下學期時被雙21退學,被他媽趕出門,
於是我們決定合租一間房子,這就是惡夢的起源...
先聊聊這位同學,該位同學先前都還有再KFC打工,家裡零用錢也不少,原本還蠻闊綽的,
但是他在3年級下學期時突然不打工了,加上又被他媽趕出門,所以沒什麼錢,
外加他撞車修了1萬多元,還被開了無照6000元,所以先跟我借了8千元。
回到主題,我們兩人找了一間兩房一廳一衛一廚的房子,房租8千元(水電瓦斯第四台通通都"不包"),
按照當初的物價,算是蠻划算的一間房子。
由於他沒什麼錢,所以壓金1萬6我付,第一個月租金我付,簽約簽我的名字,
他說他會去打工,第2個月他付,(現在回想起來,當初的我笨的跟豬一樣)。
那是個56K數據機的年代,寬頻正在起步,房東雖然有付一條電話線,
但我還是自己簽了一條電話來打暗黑2,
由於他沒電腦,所以我們講好,如果他要上網玩遊戲,他就接房東給的那條電話線上網,
我就接我自己辦的那條電話線上網,電話費各付各的。
但是我發現,他在我房間用我電腦上網時,他都先用電話打他自己手機,如果看到現在上網用的電話線是房東的那條,他就偷偷去把電話線換成我的那一條...
有次我出門上課,在前往學校路上想到他是不是應該要去找工作了,於是我打給他提醒他應該要去找工作了,他卻回我為了這種無聊事打給他,這他當然知道。
還有次我發現我放在冰箱的冷凍水餃被吃了,想當然被他吃掉了,卻連事後也都沒跟我講。
再有次,我發現我的鍋子油油的,想當然是他用的,我問他為什麼沒洗?他卻回我洗碗精沒了他怎麼洗...
又有次,說他要去報名轉學考,叫我先借他錢,想當然隔天他又沒還。
很多很多次,說他要回家一趟,先借他100明天還我,隔天卻當作沒這回事。
諸繁不及備載...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到了第2個月要繳房租時,他跟我說他沒錢...
我叫他自己想辦法,卻跟我說他沒朋友,我朋友比較多,叫我去想辦法借,
法克*100
我打了好幾通電話,才借到8千元。
就這樣又過了一個月,他卻突然跟我說,他跟他媽媽和好了,要搬回去住了,
法克法克法克法克法克法克法克*100萬
當我這遊民收容所嗎? 房子有簽約的,是可以這樣拍拍屁股就走了嗎,簽約還簽我的名字! 法克!
未完待續,還有後續,先讓我消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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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就像作業沒寫又跑出去玩的小孩般 偷偷的溜走了。
是的,15年了,經各位一提醒我才發現,過了15年提到這件事,我還是很賭濫。
就像艋舺裡面提到的,意義是三小?我只聽過義氣啦,
那是個純真的年代阿...(也可以說我當時是漿糊腦袋)
當時認為大家好同學好朋友一場,有困難就幫幫他,但現在如果在遇到這位劉先生,
我想大聲的訐礁他,義氣是三小?我只知道新台幣啦!
再度回到正題,這位劉先生搬回家住之後,我過著很愜意的生活(1個人住大概15坪的房子),
但是一個人要繳8000元的房租,我實在吃不消,但我又不願意認賠1萬6押金,
於是我開始找人來一起合租,但是同學大多台北人住家裡,
所以我撐了2個月後(也就是租房子的第5個月)才找到"陳同學"要跟我合租。
陳同學,雖然是同班同學,但是年長我好幾歲,當完兵又回來讀書,在外有接case打工,
應該沒什麼問題,我應該可以安安穩穩的住在這邊到畢業吧,
BUT! 到了第6個月(也就是陳同學跟我合租的第2個月),要繳房租時,
陳同學突然跟我說過兩天再給我,
好吧,我能說什麼呢...
我就先把我的份4000元拿給房東,跟房東說剩下4000過兩天再給他,
我也跟陳同學說,你過兩天記得把4000拿給房東,
結果過了一個禮拜,房東突然來飆我,罵我這年輕人沒信用,我才驚覺陳同學還沒把4千拿給房東,
趕緊打給陳同學,他給我明天晚上拿給我的答覆,結果到了隔天晚上,
他沒出現...他沒出現...他沒出現...他沒出現...他沒出現...
電話不通...電話不通...電話不通...電話不通...電話不通...
我只能很卑微的跟房東一在道歉請他在寬限一天,
過了一天,陳同學出現了,帶著他女朋友來當擋箭牌,
並笑笑的拿著4千跟我對不起說,你昨天很著急吧,
那一瞬間,我很想找一顆蘇鐵把他阿嚕巴...
又過了幾天,他突然又跟我說,他住到這個月底就好,
好吧,我又能說什麼呢...
我受夠了,我認賠了,一萬六隨風去吧...
隨便找了間小雅房住到畢業了..
未完待續,還有後記,再讓我喘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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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首先,房東是位大約70幾歲的老榮民,人很好,最後他主動還給我1萬6的押金,
對他而言他是虧錢的,因為那附近學生幾乎都是一年一簽,到下次9月開學前很難再找到房客,
至今還是對那位老夫婦過意不去。
前幾年去參加了陳同學的婚禮,他的老婆就是當初拿來當擋箭牌的女友,婚禮上聊到當年那件糗事,
又跟我說了聲抱歉。
至於劉先生,在他搬回家後,就沒聯絡了,直到2年後他主動打給我要還我錢,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
幾年後,在我讀研究所時,有次一個專科畢業後去當兵回來,再考上台科大的同學跟我說,
他在台科大遇到劉先生,說劉先生也在讀台科大2技,
我: 劉先生? 哪位劉先生 ? 我認識嗎 ?
他: 呵~ 我想你不認識...
對學生而言,兩萬元實在不是一筆小數字,雖然最後那位劉先生有還我,但我兩年來也從來沒有主動去跟他討,我在意的點從來不是那兩萬元,而是好朋友間的沒信用與不負責任,當時的我從來沒想過,為什麼會有人這麼誇張的沒信用,每一次的承諾,最後都放水流,也從來沒想過,居然有人可以這樣的不負責任,沒錢也不早講,要繳房租那天再給我雙手一攤,甚至是搞失蹤,最後住兩個月拍拍屁股就走了。
明明就是很單純的租屋,整件變成一個鳥事,搞得我好像在養小白臉,而且我本身也是男的...
再讓我大聲地說一句,義氣是三小?我只知道新台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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