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因信用卡點數換了一隻SONY MP3,9/18就到奇摩拍賣賣掉換現金,但一直到10月都沒賣出,到了10/5一如往常想要登入帳號卻發現莫名其妙被停用,經兩天的反應,奇摩客服來信如下:
親愛的XXXXX,您好:
經查,您的賣場於2007-09-18 08:20前後,刊登1件,並累計未繳金額18元。
我們認為與您先前的使用習慣不同,是故我們於2007-10-04 23:23將這些商品下架。
若您認為您的密碼有外洩的疑慮,請徹底的對電腦進行掃毒以及偵測木馬程式是否存留在您的電腦中。以確保不會再有受害,並提醒您不要點選來入不明的執行檔。
而您反應您的帳號在拍賣上有非本人的刊登或下標,依照我們的處理程序,並基於安全性考量,Yahoo!奇摩需要停權一個月的觀察,因此目前您將無法使用該
帳號進行登入。
請您於一個月後,請再次來信與Yahoo!奇摩確認!
對於此狀況我們感到相當遺憾,但基於維護良好的網路環境使用空間是Yahoo!奇摩的責任與義務,也需要網友們的共同配合,因此希望您能體諒,並請隨時務
必留意相關服務條款,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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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奇摩 詐欺處理小組
tw.help.yahoo.com/auct/faq/abus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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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還好,看了以後七竅生煙

真是莫須有的說法,不用證據就將人定罪!
於是回信給奇摩客服,希望本次事件能盡速落幕!
奇摩顧客服務部 :
1) 本人先前已多次查詢,本人在奇摩拍賣總共累計未繳金額18元,網頁上也註明未達50元,不用繳納。
2) 奇摩認為我刊登的賣場與先前的使用習慣不同,難道我只能買不能賣嗎?又,既然有我的基本資料,為何都不先通知,既自行片面中止我的帳號?未免太過武斷,未審先判吧!
3) 本人從未向奇摩反應我的帳號有被盜用或密碼外洩之事。
4) 本人在10/4之前,從未向奇摩反應我的帳號在拍賣上有非本人的刊登或下標,請問奇摩又何依據停用本人帳號?
在此本人願提供所有相關證明文件,或親自前往奇摩證明本人之清白,並請奇摩盡速恢復本人合法使用之權利,謝謝!
不知其他鄉民們是否遇過此等不公不義之情況,有何方法解決,難道就這樣被七月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