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專家們
我因為在網路沒經過人家同意 亂散布人家的照片 !(無露點)
但是對方卻告我妨礙電腦使用罪 對方說她照片7年前無名小站 用密碼鎖起來
可是我是在論壇下載到而轉到粉絲團散撥出去 這樣 我到底是犯什麼罪? 我知道我犯錯了會被判刑 我沒這樣過
有點害怕 想知道會被判怎樣..
小弟因為想經營臉書粉絲團 好玩又白木從論壇下載別人的裸露自拍照片5張 被本人提告了~
小弟我經由警察 牽線 使受害人跟我聯絡 也談到和解 但是對方要求8萬~我以我的經濟能力只能給對方1萬5 落差真的太大了 談話過程中 感覺 金額隨她高興出
要是要是對方說20萬 就只能20萬賠嗎? 法院會依照事情輕重宣判賠多少嗎?
我只想公正合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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