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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有車位警察不准停,認真追究起來,這樣違法嗎?

昨天跟客戶約下午見面,但是因為前一個行程延誤,趕過去時已經遲到了,加上一路上都沒有停車位,心裡非常著急。
快到目的地的時候,找車位繞了2圈,兩邊路上都是警察,猜想可能有大官要經過,這時候發現「旁邊」剛剛好有個格子,正想靠邊停,警察馬上跑過來叫我離開,而且是命令的口氣。我說,我就停這個格子就好,馬上就好了,他幾乎是氣急敗壞的大聲喊道,快走!快走!快點啦!快走!
我看他幾乎快抓狂,搞不好都要掏鎗了,於是不甘願的往前開了30、40公尺,然後前面剛好有有一部車,駕駛剛剛上車打了方向燈,於是我又靠了上去在後面等,(很白目,我知道,但我的客戶也很重要),這時照後鏡已經看到前導車了,另一個警察馬上衝過來叫我往前....於是我就這樣,被趕了兩次,心裏覺得很嘔。

朱崙街,扣除車位兩邊各一線道,中間是虛線,停車時對向車道沒有來車。看陣仗很可能是最近民調不高的那位。

路上開車要聽警察的,但是我停個車也不行?法規上,有沒有人知道,這樣的情形算不算是違憲?
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2014-11-13 13: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邊 車位警察

monday18th wrote:
昨天跟客戶約下午見面...(恕刪)

朱崙街...那就是靠近國民黨的黨部囉....

認真地說:要聽警察的....
朱崙街是體育署,八德路那個才是黨部,黨部開會好像是星期三還是四???

應該朱崙街跟那個九趴的沒啥關係.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
我相信警察會引用第十五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三、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
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車。
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五、在設有殘障者專用停車標誌處所,非殘障用車不得停放。
六、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不得在道路上停放待售或承修
之車輛。
七、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不得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不得於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不得併排停車。
十一、於坡道不得已停車時應切實注意防止車輛滑行。
十二、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
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
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
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
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
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十三、停於路邊之車輛,遇畫晦、風沙、雨雪、霧靄時,或在夜間無燈光
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十四、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
十五、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
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
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
時,比照辦理。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
其先行。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monday18th wrote:
路上開車要聽警察的,但是我停個車也不行?法規上,有沒有人知道,這樣的情形算不算是違憲?
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警察的態度是不太好,真的要灰,他可能也沒什麼立場
只是大家都麻煩
不過大官出巡,體諒他一次好了


orerer wrote:
十五、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
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我是對法律的外行人,
只是感覺上這條應該也不適用, 因為條文是寫 "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
有特別規定應該要有行文或是公告,
樓主的狀況應只是單純某一個警察的口頭指揮,
我覺得如果樓主不理警察硬要停我猜警察應該也無可奈何才對.

不過要是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的話, 我會堅持要停那個位置,
畢竟拼經濟比任何大官出巡都還重要.
如果警方睜隻眼閉隻眼
樓主是有心人士然後那位官員遭到傷害


然後警方又會被罵到臭頭
除了上面提到的法規
還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辦理
應該符合下述第二條「限制使用」的規定

本法所稱警察,係指警察機關與警察人員之總稱。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
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
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用、進入住宅、建
築物、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
本法所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係指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我可能也不敢停,怕回來之後車子不見了,或者當場被面朝下按在引擎蓋上,理由是妨礙公務。

monday18th wrote:
路上開車要聽警察的,但是我停個車也不行?法規上,有沒有人知道,這樣的情形算不算是違憲?
警察真的可以這樣做嗎?...(恕刪)


我覺得您應當跟他據理力爭到底
如果他把槍掏出來
你就把手機拿出來拍他
被拍者當時都會氣焰凌人
等到新聞記者一堆去採訪時才肯道歉
以前看多這種的人了



















不過...


你有這麼多時間跟他累積這麼多怨嗎?

我通常都是摸摸鼻子

在不被他看到的情況下咕噥兩句離開

因為我看過當場兩人對幹砸車過

相信那兩人事後都很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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