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第一年的時候就看見學校在蓋一些新的校舍
盼了好久終於盼到了
體育館!!終於好了
但是!使用者居然要付費?

規定如下:
一、目的:為了維護良好之運動場地與器材,營造優質舒適運動環境,特訂定本辦法。
二、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全校教職員工眷屬、校友。
三、使用場所:健身房、撞球檯及需要夜間燈光照明之場地。每場次以一小時為原則。
四、費用:
1.教職員工生、教職員工眷屬:
(1)教職員工生單次劵20元(請附身分証明)。
(2)教職員工眷屬單次劵50元。
(3)半年卡300元。
(4)年卡500元。
2.校友:
(1)單次劵50元(請附身分証明)。
(2)半年卡1000元。
(3)年卡 2000元。
五、運動卡申請及使用期限:
1.運動卡申請地點:總務處(限本人使用不限使用次數)。
2.單次劵購買地點:總務處(以十劵一本為單位,使用期限為購買之當學年有效,教職員工眷屬可單張購買)。
3.運動卡遺失或損毀申請補發酌收工本費100元。
4.運動卡申請使用期限:
(1)半年卡
上半年為當年9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下半年為當年3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
(2)年卡
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六、運動卡使用時間:
1.平常日:18:00至21:30。
2.星期六:09:00至18:30。
3.寒暑假健身房及撞球檯使用時間為09:00至18:00。
上述場地使用時間以學校教學、訓練與活動為優先。
七、罰則:運動卡使用時間業經查獲無卡使用者,除請出場外,並付罰金50元或抵三小時志工服務。
八、運動卡收取費用或罰金,專款專用於體育館內之相關場地設施等所需費用。
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實施,修正時亦同。
小妹不知道是否全台各地的大專院校都是如此還是。。。。?
那我們一學期交的五萬多塊都去哪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