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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中風成植物人夫訴請離婚竟判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03/11/lms2.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03/69/lmqy.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03/17/lmfm.html
誇張~難過~悲哀~~~無言~!!!!!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
法官真的也未免太不近人情~~~
這個丈夫真的是XXX~~
一個跟你一起共同打拼了20多年的髮妻~
你卻因他成植物人之因~訴請跟她離婚你於心何忍阿????
不知到你以後兒女要如何看待你???
問題是這個判了也離成了~~有了這個例子~以後也有相同的人也用這樣的方法判真的.......................
身為看倌的您~如何看待這則社會事件????
2007-10-03 17: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植物人
這是合法的. 法律只能就法律面來判.

反正現世報很快就會來.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就法律層面來說。。他的確沒違法

不過我只希望他最好也不要有臥病在床的一天
這是合法 但不道德的
看你要怎樣想
蘋果日報的報導的內容是說
雙方家庭已經協議好了
也有一個完整的後續照顧計畫
完全沒有看到女方家庭那邊有不願意的感覺
子女也都同意父親這樣的做法
不懂這個新聞為何會這樣寫?
男方需要女主人打理家庭,該不會還要先被告重婚罪吧
當然是先找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要是今天男方不離婚,給個最惡劣的照顧環境
女方家人又能夠忍受嗎?
現在看來,我覺得男方還算有情有義的了
奇怪,怎麼樓主所附上的新聞連結跟蘋果日報的內容比較起來,好像少了很多耶 = =a
據說是男方另有女友~(外遇)~~~~~~~~~
是合法但在道德層面來說真的.............
對方要求名份所以才..............................
無言..........................
"~潘佬~"
這就是現實

會留這條法律定有特殊的考量
撇開這個例子 <---
如果小孩還小,是需要一個母親來照顧的
也看過再婚後,以兩個人+兩個家族的力量來照護原配的

說真的如果是我,我也不希望拖累另一邊的人...
SonyEricsson T630/K800i iAUDIO U3 HP iPAQ 4700 Dahon MU SL ^_^
這就是社會越來越冷漠的原因吧,無奈
island wrote:
看蘋果日報的報導的內...(恕刪)


+1

很多新聞記者掐頭去尾
只留下聳動的東西讓人發火

雖然不是一個唯美的守貞愛情

男主角該盡的義務,應該是沒有少
接下來就是看男主角是不是守諾照護舊妻
真愛真的是經不起考驗~~~~~~但假如是原配所說願意離開那就沒人會說話~
但是男方開口~且原配目前係為植物人~以這種方式訴請離婚~啟不是招致別人說閒話~!!!
兩個字~:真狠~~!!!希望他不要有一天成為植物人的是他~等著被子女給拋棄吧~
"~潘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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