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英語成績檢定規定是否合理 ?

現有某甄試規定 ,


『報考者』需取得多益(TOEIC)成績須達550 分(含)以上成績證明,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相當等級成績證明。


已取得多益成績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相當等級(5年內)成績證明者免試;無成績者應參加此次英文筆試。


下次甄試時不再辦理英文筆試,報考人員須取得上述英語能力測驗合格成績。


英文筆試出題範圍:『X X X全民英檢中級閱讀測驗』 乙書


成績計算:筆試原始分數須達60 分以上,『或』達該科總到考人數前50%者始為合格。


筆試題型為為選擇題, 答錯不倒扣。.


請問以上規定是否合理?
2014-10-23 23:3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成績
合理,^演藝圈全數oh NS考雖然很難Dr吃喔隨時間在

taipei_walker wrote:
合理,^演藝圈全數oh NS考雖然很難Dr吃喔隨時間在


真的~~你是看不懂第一個完全讓我的在01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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