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待的公司兩個月
我在外送時跟汽車發生車禍
我方是零肇責
醫生診斷證明是寫兩週
但我不知道怎麼算損失
一個月薪水兩萬四千元
每天都上9小時
月休五天
但我在22號車禍
老闆就說把我這個月的時數都用工讀時數算
一萬七左右
公司都是發薪資條
這樣我可以怎麼跟對方求償呢
對了 當初我作救護車是去杏和醫院
但看了三次診發現那邊的人員都很不專業
x光師也兩光兩光的
便自行轉往二聖骨科看診
這樣我醫生診斷證明是二聖的可以嗎??
還是要杏和的?我拿二聖的給他叫他開一張一樣的?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