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上星期小弟接到丈人的電話,收到了舅子的一張補稅單。小弟的舅子是個換心人,
已經於六年前過世,沒想到在六年後,居然還會收到一張汽車牌照稅補稅單。
當年舅子因心臟衰竭,在洗澡時病發身亡,沒有留下任何的交代。
而丈人又只是一般的鄉下老人家,對政府的法令並無概念,在處理遺產時的輕忽,
導致現今收到莫名其妙的一張補稅單。
當年在清理舅子遺產時(事後丈人口述),發現舅子名下有二部車,但是其中一輛不知去向,
因此在辦理財產繼承時,向國稅局清楚說明,家中並沒有這輛汽車。
國稅局的承辦人員建議,只需拋棄這輛汽車的財產繼承即可,事後並開立一張
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清單內容的確沒有列出此輛汽車,因此誤以為完成一切程序。
而且當年到監理站辦理另一台車的繼承過戶,監理站的承辦人員也沒有告知,
舅子名下還有另外一部車需要處理。
當時由於家裡發生了這種傷心事,相信沒有人有那麼細的心思和能力,
來檢視所有關的法令程序是否均完備。
六年過去了,也沒有收到稅單,卻在今年收到補稅單以及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書。
當小弟打電話去查詢時,承辦人員告知此輛車因92年未依法辦理驗車,因此被註銷牌照,
依法要補繳92年當年牌照稅。
小弟向承辦人員說明事情經過,換來的卻只是官腔官調,不外乎
汽車拋棄繼承必須向法院辦理,取得證明,再向監理站辦理,是我們搞不清楚狀況,
他們必須依法辦理,公事公辦。
當小弟 說明我們有國稅局的清單,得到的回答是 ~ 那你們自己去找國稅局,
當小弟找到國稅局時,國稅局一口否認當時不可能這麼說,而且遺產免稅證明書,
不能當作繼承人遺產產權證明使用。他們也只是執行者,收到監理站通知,必須開立補稅單。
要處理這張稅單還是得找監理站才行。
後來小弟 又打電給監理站承辦人員申訴,承辦人員無法處理,電話轉接到第一股股長,
沒想到官越大越官僚,跟他說明根本無效,當小弟質疑當時辦理汽車過戶時,
監理站工作人員為何沒有提醒,還有一部車未處理? 這位股長居然大言不慚的說:
我們沒有責任義務提醒,你們自己不主動申報,就是你們的問題。
小弟真的很生氣,這就是我們的公務人員對民眾的心態。當小弟請他設身處地替民眾著想,
家中有人過世,身為父母已經遭遇喪子之痛,而且又只是一位平凡的鄉下老人家,
哪有這麼好的法令知識來處理。
身為公務人員食納稅人民俸祿,擁有專業技能卻不主動幫助民眾解決問題,
反而利用人民對政府法令的無知,來欺壓民眾。
最後溝通無效,小弟向這位大股長表明要申訴,請他告知大名,他還大聲的說
去申訴啊,我們就是要公事公辦,叫法院強來制執行。
唉~對中華民國的公務人員,真是無言。

最後小弟上網,向台南監理站以及交通部的網站提出申訴,看看能不能
遇到有良知的官員。

小弟開始沉思,公務人員到底是在幫助民眾,還是來壓榨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