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一會, 女王覺得口渴, 於是就在愛買收銀櫃檯前的冰箱
拿了一瓶 日式原萃綠茶
結完帳我在服務台前準備換停車卡
沒想到女王大聲的驚呼
" 我喝到過期飲料了!!!


這瓶日式原翠綠茶, 在9/24過期 , 女王就這樣喝下了過期10天的飲料
女王第一口喝下覺得味道很奇怪, 才再看保存期限
沒想到....原本是值得信賴的賣場竟然品管如此疏忽
當下我跟賣場反應, 得到的答案是
"請您留下連絡電話, 我們會請廠商跟您聯絡或者是當場辦理退換貨"

這是代表賣過期的飲料跟賣場無關嗎?
我不清楚這流程, 但是賣場不是應該有責任將過期的飲料下架嗎?
今天, 我跟基隆衛生局食品科檢舉了
處理流程很簡單, 分享給各位以後如果不幸買到過期食品的處理方式
1. 聯絡當地的衛生局
2. 說明您在哪買到過期東西, 過期時間. 發票商品號碼, 跟商品本身條碼
3. 留下您的聯絡方式
4. 衛生局告知大約1-2天會有基本進度回覆
我不要求賠償或是任何的退換貨
也不是上來01尋求靠靠
希望各位大大跟我發生一樣不幸的事時
不要輕易跟商家妥協
商家應當負責並接受法令的罰則
並增加品質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