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每兩個月3千元讓別人幫忙分擔一些雜事也算合理尤其你又提到還在草創期不如等到事業步上正軌在收回來自己做應該才是比較好的辦法而且記帳士知道一些稅務方面的些眉眉角角不然帳務出了問題,繳的罰金可能就比兩個月3千元來的多
法律只有強制要依規定記帳及報稅而已,並沒有強制一定要委外處理,自己處理也可以。大部份會委外處理是因為這些事情自己不太懂,乾脆讓懂的人去處理,自己專心衝業務讓公司壯大。說實在2個月3000的費用算是很低了。如果真的想自己做,建議你有空常常去國稅局上上稅法課,這幾年稅法一直變來變去的,今年的申報方式,明年又變得有點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