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最近很流行的宅-OTAKU
最近遇到很多人濫用"宅"這個詞

卻不知道真正的來由及意義感到很反感
以下是轉至別人的文章
第一篇作者是A.C.G.M[株]院長Hisoka,第二篇來自wiki
雖然文很長但仍期盼大家能夠看完!
至少知道到日本去亂指別人是OTAKU為何會被別人砍的原因

希望各位不要當個只趕流行而沒有內涵的人!
-----------------------------------知道了正確知識後別忘了矯正別人喔-------------------------------------
*OTAKU
中文譯作御宅,這個名詞在日本以至海外都有各種不同而且差天共地的解 釋,『簡單來說,一般解作意指極度狂熱的ACG迷,他們對於ACG和其他相關的 知識可說無所不知,而且鑽研很深,常有獨特之見,但外間則視他們為一群除 了ACG之外就什麼都不管,也什麼都不會的人,最悲哀的是,外間的偏見有很大 部份的確是事實。』 但小心,這個字眼在日本主流文化和海外部份人士心目中有著相當負面的含意 (原因請看下方的'宮崎事件'解釋),不要亂用,特別是在日本人面前。 代表人物:外號『OTAKING』(御宅之王),前GAINAX的老闆岡田斗司夫。
*宮崎事件
『所謂『宮崎事件』就是指:1988年8月至12月之間,日本崎玉縣連續發生 三單女童分屍案,而1989年6月在東京再發生一單女童分屍案。1989年7月警方 逮捕兇手宮崎勤,警方在搜查兇手的住所時發現許多動漫畫相關資料,以及大 量描寫性變態與性虐待的漫畫、同人色情影帶和色情同人誌,與及他誘拐女童 拍下的變態錄影帶。
而兇手亦坦承殺害四名女童並將其分屍,並吃屍體飲人血,還把殘屍拍進影帶 中...後經精神鑑定,證實宮崎勤手分裂性多重人格的傾向。本案在當時可 謂震撼全日本,所有媒體都藉這事件大作文章, 1997年東京地院宣判宮崎死 刑,2006年1月17日 日本最高法庭宣判宮崎死刑。其後宮崎放棄上訴。 2006年2月2日 日本最高法庭確定宮崎死刑。
宮崎事件件事對'御宅'最直接的影響是:
1:由於在宮崎勤家中搜出許多動漫畫相關資料和大量色情同人誌、同人影帶 和變態色情漫畫等,所以媒體便將'御宅'和宮崎事件拉在一起,將御宅打成為 一群反社會的危險人物。
2:日本政府利用這次機會向ACG界大肆攻擊,演變成日後以'有害圖書運動'為 代表的一連串的日本政府整肅、打壓ACG界的行動。
3:這一連串以"維護社會善良風氣"為名,打壓、統一ACG界為實的行動,使由 1990年開始日本 ACG界進入長達五年的冰河期,直到1995年《EVA》播放後才漸 漸復興。』
*為何日本人害怕OTAKU?御宅族的日本悲劇
御宅 = OTAKU(),已經是日本動畫狂熱者的代名詞。
在海外,被稱為御宅族的人通常是指不論在知識和技能上都遠超一般坊 間ACG( Anime、Comic、Game的簡稱)迷的狂熱份子,可算是ACG迷中的精英。 而事實上這群御宅族的確在青年文化界中佔了很重的位置,你隨便走到那一間 青年雜誌的編輯部亂抓一個編輯 都很可是是御宅族的一份子。以香港來說,套 年初水木一郎和堀江美都子到香港開演唱會 為例,當筆者友人看完全場的觀眾 (由於宣傳極為不足,所以到場的差不多都是消息靈通 的御宅族)後開玩笑一 句:『假如一個炸彈落下來下星期全香港就沒有青年書出!』,可 見御宅族是 如何”佔領”香港青年文化界。
在日本御宅的勢力就更是驚人,當今日本的第一線漫動畫人十個有七個都 是御宅族,例如九十年代的代表動畫公司GAINAX的創立者之一岡田斗司夫就是 公認的御宅王(OTAKING),而公司的成員亦是以御宅族組成,而漫畫界近日大 紅大紫的赤松健和藤澤亨也是一非常典型的御宅族。雖然不至於”佔領”當今 日本ACG界,但其影響力之驚人卻絕對不能忽視。
雖然御宅族在日本的勢力和影響力相當驚人,但在日本OTAKU這三個字卻 是禁忌,日本人一聽到御宅就會臉色大變,雞飛狗跳的跑開,就連洪水猛獸都 沒有那麼可怕。就算是御宅族之間,除了極少數已公認為御宅族的人(如岡田 斗司夫)之外大家都盡可能避免以御宅之名互相稱呼,搞得御宅族像是什麼秘密結社的社員又或者邪教門徒一樣。
大部份人(包括岡田斗司夫在內),都以為御宅族名聲會這麼差是因為 八九年在日本發生的宮崎事件,但原因真的是這樣嗎?筆者不這麼以為。
個人推論,宮崎事件只不過是日本社會對御宅族的排斥行為的一個藉 口,真正問題在於日本的民族性:單一價值觀、群體排他性和勝者正確論。這 三種日本人出名的民族劣根性正是使御宅族惡名遠播、不見天日的元兇。由於 這篇文章不是八股式的大學論文,所以筆者不會在這裡引經據典寫一大堆你不懂筆者也不懂的數字和資料來引證一些論點,而是從漫動畫本身、甚至是一些 日本電視劇集常見的內容來去作例。
單一價值觀:非黑即白的的世界
雖 說 日 本 國 內 也 有 極 少 數 民 族 , 但 本 質 而 言 日 本 是 一 個 單 一 民 族 國 家 , 同 樣 地 , 日 本 亦 是 一 個 單 一 價 值 觀 的 國 家 , 也 就 是 說 , 極 大 部 份 日 本 人 的 想 法 和 思 考 模 式 都 是 大 同 小 異 。 以 足 球 漫 畫 < Captain翼 > 為 例 , 差 不 多 故 事 中 所 有 足 球 員 的 踢 球 哲 學 都 是 大 同 小 異 的 , 那 就 是 說 沒 有 一 套 對 等 的 哲 學 ( 即 是 兩 個 哲 學 都 是 對 , 而 不 是 非 黑 即 白 ) 是 和 翼 他 們 相 信 的 哲 學 共 同 存 在 , 那 就 是 單 一 價 值 觀 的 好 例 子 。
你 或 者 會 說 : 『 每 個 人 都 是 單 一 價 值 觀 的 吧 , 那 有 一 個 人 會 有 兩 套 價 值 觀 ? 』 沒 錯 , 除 了 精 神 分 裂 病 患 和 政 客 之 外 , 一 般 人 的 確 只 有 一 種 價 值 觀 , 但 日 本 人 的 不 同 在 於 他 們 不 承 認 有 另 外 的 價 值 觀 存 在 , 看 看 外 國 , 美 國 不 但 是 一 個 多 民 族 國 家 , 而 且 各 種 各 樣 價 值 觀 的 人 都 有 , 由 早 年 的 Bebop樂 手 到 達 達 主 義 再 到 嬉皮 士 , 甚 至 現 在 仍 然 在 歐 美 活 躍 著 、 駕 著 哈 利 電 單 車 四 處 跑 的 地 獄 天 使 等 , 他 們 雖 然 不 被 社 會 大 眾 認 同 , 但 社 會 卻 不 會 排 斥 他 們 , 讓 他 們 有 生 存 的 空 間 , 原 因 是 美 國 『 雖 不 認 同 , 但 要 容 忍 』 的 的 立 國 原 則 和 相 對 而 言 較 為 廣 闊 的 容 忍 度 ( 當 然 任 何 事 也 有 例 外 , 這 裡 所 指 的 是 一 般 性 而 言 ) , 就 算 不 認 同 對 方 的 價 值 觀 , 但 卻 要 容 忍 對 方 的 價 值 觀 , 並 保 護 對 方 有 不 同 價 值 觀 的 自 由 。 所 以 雖 然 美 國 史 上 曾 爆 發 無 數 的 種 族 問 題 ( 種 族 問 題 基 本 上 和 價 值 問 題 密 不 可 分 , 但 這 是 另 一 個 論 題 , 不 在 本 文 的 討 論 範 圍 內 ) , 但 最 後 都 是 少 數 的 族 類 得 勝 而 不 是 大 眾 消 滅 少 數 , 而 民 主 的 基 本 正 是 如 此 : 不 單 維 護 大 多 數 的 利 益 , 也 要 保 障 小 數 人 的 權 利 。
不 好 , 離 題 了 。
簡 言 之 , 就 是 日 本 人 沒 有 容 忍 和 自 已 不 同 的 價 值 觀 的 氣 量 , 在 這 裡 , 單 一 價 值 觀 是 指 : 除 了 自 已 所 信 的 觀 值 觀 之 外 不 容 其 他 價 值 觀 存 在 , 即 使 這 種 價 值 觀 對 他 們 完 全 沒 影 響 。 而 御 宅 族 正 是 擁 有 和 一 般 日 本 人 完 全 不 同 的 價 值 觀 的 小 眾 。 日 本 人 完 全 無 法 理 解 、 也 不 打 算 理 解 這 群 人 為 何 會 對 一 些 小 孩 子 玩 意 ( 別 以 為 日 本 是 ACG大 國 國 民 就 會 有 一 個 較 正 面 的 態 度 去 看 這 些 所 謂 的 ” 次 文 化 ” , 其 實 大 部 份 日 本 人 仍 視 ACG為 給 小 孩 子 的 玩 意 , 登 不 了 大 雅 之 堂 ) 會 如 此 著 迷 並 大 加 研 究 , 並 對 這 群 小 數 族 群 加 以 敵 視 。
而 從 單 一 價 值 觀 引 申 到 群 體 排 他 性 , 表 面 看 來 這 兩 種 東 西 好 像 風 馬 牛 不 相 及 , 但 實 際 上 這 兩 種 價 值 觀 是 二 而 一 、 一 而 二 的 。
群 體 排 他 性 : 非 友 即 敵 的 心 態
至 於 群 體 排 他 性 則 一 向 是 日 本 人 的 『 名 物 』 , 公 認 為 群 體 性 極 重 的 日 本 人 , 小 至 學 生 社 團 , 大 至 公 司 部 門 , 差 不 多 每 個 日 本 人 都 必 需 有 一 個 地 方 讓 他 們 立 足 , 為 這 個 地 方 而 努 力 , 而 同 一 組 織 中 的 人 必 需 有 著 同 一 理 念 和 同 一 價 值 觀 , 而 日 本 人 認 為 這 樣 才 叫 做 『 團 結 』 , 才 算 得 上 是 『 同 伴 』 。 我 們 再 看 看 漫 畫 , 差 不 多 九 成 漫 畫 的 主 角 身 邊 都 有 一 群 同 伴 , 這 些 同 伴 可 能 個 性 各 異 , 但 他 們 卻 有 著 同 一 理 念 、 同 一 價 值 觀 , 而 不 同 理 念 的 人 是 不 可 能 當 同 伴 的 。
群 體 說 過 了 , 那 排 外 又 怎 麼 一 回 事 呢 ? 在 上 段 談 過 有 關 單 一 價 值 觀 , 而 那 就 是 排 外 之 源 。 再 次 引 < Captain翼 > 為 例 , 在 故 事 中 除 了 主 角 們 所 信 奉 的 踢 足 球 理 念 之 外 就 沒 有 其 他 對 等 的 理 念 , 而 所 有 擁 有 共 同 踢 球 理 念 的 朋 友 就 算 是 不 同 國 家 但 一 定 會 是 朋 友 , 這 種 以 主 角 大 空 翼 的 足 球 理 念 為 中 心 的 ” 虛 擬 組 織 ” , 其 成 員 不 但 在 球 場 外 必 成 好 友 而 且 在 球 場 內 亦 踢 得 非 常 ” 君 子 ” , 沒 有 為 勝 利 鬥 個 你 死 我 亡 的 情 況 出 現 。 但 不 在 這 個 ” 虛 擬 組 織 ” 中 的 人 呢 ? 他 們 先 是 看 不 起 翼 所 信 奉 的 理 念 , 再 而 挑 戰 , 最 後 不 是 敗 得 慘 兮 兮 的 就 是 給 翼 ” 感 化 ” ( 但 實 際 上 仍 是 必 需 打 敗 對 手 才 能 感 化 , 那 就 是 說 : 勝 者 的 理 論 就 是 正 確 的 , 有 關 勝 者 正 確 論 下 文 會 詳 論 ) , 加 入 這 個 組 織 , 從 來 沒 有 一 個 角 色 是 有 著 和 翼 不 同 的 理 念 ( 更 別 說 是 相 反 了 ) 而 可 以 由 始 至 終 都 和 翼 保 持 一 個 對 等 的 關 係 , 因 為 翼 是 主 角 , 接 受 他 的 理 念 就 等 於 附 屬 於 他 , 那 可 以 和 翼 平 起 平 坐 ?
< Captain翼 > 的 例 子 可 以 說 明 日 本 人 那 種 群 體 排 外 論 的 特 質 : 自 已 和 信 奉 的 理 念 不 一 定 是 自 已 認 為 是 正 確 的 理 念 , 很 可 能 是 某 個 大 人 物 所 信 奉 的 理 念 , 但 人 云 亦 云 、 訴 諸 權 威 地 認 為 正 確 , 對 於 別 人 不 認 為 正 確 又 或 者 認 同 其 他 的 理 念 就 視 之 為 敵 , 一 就 是 ” 感 化 ” 讓 對 方 相 信 自 已 的 理 念 , 不 就 是 趕 盡 殺 絕 。 談 到 這 裡 各 位 就 可 以 理 解 到 御 宅 族 為 何 會 在 日 本 飽 受 逼 害 的 因 由 了 吧 ? GAINAX的 名 作 < OTAKU的 錄 影 帶 > 其 中 一 幕 是 主 角 的 上 司 晚 上 帶 著 女 人 花 天 酒 地 , 但 身 為 主 角 的 御 宅 們 卻 坐 在 電 影 院 前 通 霄 等 看 < 超 時 空 要 塞 > 電 影 版 ! 主 角 的 上 司 對 主 角 做 的 事 冷 嘲 熱 諷 , 他 認 為 下 班 後 除 了 花 天 酒 地 之 外 其 他 一 切 都 是 不 對 的 , 但 他 沒 興 趣 去 感 化 , 也 沒 本 事 消 滅 , 所 以 只 好 以 冷 嘲 熱 諷 來 攻 擊 。
最 要 命 的 是 由 於 御 宅 們 是 小 眾 , 沒 有 反 擊 的 能 力 , 但 加 害 者 卻 以 為 他 們 佔 有 優 勢 不 是 因 為 人 多 勢 眾 而 是 因 為 擁 有 真 理 , 而 對 方 不 敵 是 因 為 他 們 是 錯 , 而 這 就 是 勝 者 正 確 論 。
勝 者 正 確 論 : 顛 黑 倒 白 的 歪 理
其 實 有 唸 歷 史 的 朋 友 對 於 日 本 人 這 種 勝 者 正 確 論 應 該 會 相 當 清 楚 : 二 次 大 戰 日 軍 侵 略 亞 洲 , 其 中 一 項 理 論 是 : 日 本 人 是 亞 洲 最 優 秀 的 民 族 , 理 所 當 然 的 成 為 亞 洲 的 主 宰 , 而 亞 洲 各 國 打 不 過 日 本 是 因 為 他 們 是 三 等 民 族 , 日 本 人 的 勝 利 不 是 因 為 船 堅 炮 利 , 而 是 因 為 日 本 人 團 結 而 優 秀 。 在 中 途 島 之 戰 之 前 甚 至 有 不 少 日 本 人 以 為 美 國 不 足 為 懼 是 因 為 美 國 國 民 沒 日 本 人 般 團 結 , 而 日 本 人 是 天 皇 之 子 民 . 那 可 能 會 敗 給 個 人 主 義 的 番 邦 外 族 美 國 ?
到 了 戰 後 , 由 於 日 本 是 完 全 的 敗 給 美 國 , 所 以 對 於 美 國 有 一 種 崇 拜 情 意 結 , 認 為 美 國 一 切 都 是 好 的 、 正 確 的 , 日 本 一 切 都 是 差 的 , 不 對 的 , 在 這 種 崇 美 情 意 結 之 下 日 本 完 全 接 納 美 國 文 化 , 對 於 美 國 政 府 亦 自 然 是 不 可 能 說 個 ” 不 ” 字 。 反 觀 , 對 亞 洲 各 國 日 本 一 直 都 不 承 認 敗 給 他 們 , 以 日 本 那 種 勝 者 正 確 論 的 邏 輯 解 釋 : 日 本 打 贏 他 們 那 就 是 日 本 是 正 確 的 , 為 何 正 確 的 要 聽 錯 誤 的 人 所 發 出 的 要 求 ?
其 實 這 種 想 法 非 常 荒 謬 , 信 念 正 確 與 否 豈 能 以 力 量 的 形 式 來 決 定 ? 借 < 浪 客 劍 心 > 中 緋 川 劍 心 的 說 法 就 是 : 『 假 如 你 ( 明 神 彌 彥 ) 認 為 勝 利 者 就 是 正 確 , 那 豈 不 是 和 志 志 雄 一 樣 ? 我 們 ( 劍 心 對 志 志 雄 ) 勝 利 並 不 是 因 為 我 們 正 確 , 而 只 不 過 是 因 為 時 代 選 擇 了 我 們 。 』 而 銀 英 傳 的 楊 威 利 就 說 得 更 直 接 : 『 沒 有 比 把 才 能 、 技 術 及 人 格 完 全 混 為 一 談 更 傻 的 事 了 。 把 勝 利 的 原 因 完 全 歸 功 於 道 德 的 優 越 , 簡 直 就 是 可 笑 到 家 了 。 』 簡 言 之 , 就 是 勝 利 和 擁 有 真 理 與 否 、 道 德 高 下 完 全 無 關 。 再 用 一 個 有 趣 的 例 子 : 在 < 福 星 小 子 > 中 龍 之 介 和 弁 天 決 定 誰 較 有 女 人 味 , 但 方 法 卻 是 打 一 場 交 ! 誰 打 勝 誰 就 有 女 人 味 , 聽 起 來 很 可 笑 吧 ? 女 人 味 和 打 交 厲 害 有 什 麼 關 係 ? 但 細 想 , 這 不 就 是 勝 者 正 確 論 的 變 種 嗎 ?
由一國之表現引申到社會之間的問題,御宅族人少力弱,各自為戰,加 上沒有危機意識和社會意識極為不足,根本不是掌握傳媒公器的衛道之士的對 手,衛道之士以為御宅族不敵是因為真理在他們手中,特別是宮崎事件給了衛 道之士一個最大武器,攻擊、中傷更加肆無忌憚,而一向沒有自主性思考、愛 跟風的大眾受到傳媒影響也自然以為御宅族是一群陰暗的、反社會的、極危險 的族群。
*不見天日的御宅們
惡評一旦建立,要日本人改變心目中御宅族的不良形像就比登天更難,而 西方傳媒(如Newsweek)在受到日本傳媒的影響下作出了對御宅極差的理解和 評論,日本傳媒反過來利用這些評論來攻擊御宅族,使御宅族更不見天日了。 雖然岡田斗司夫等人努力去改變一般人心目中的惡劣形像,但就連御宅自已都 給傳媒攻勢下認同(或者說是屈服比較正確)御宅的負面形像,那又怎能去改 變石頭般的日本人成見?
就算是海外也有不少人認同日本一般人心目中的御宅形像,如香港的御 宅界雖然清楚御宅所代表的意思,亦不怕對外自稱御宅但對一般大眾和一般ACG 迷來說,御宅不是和日本的那套一樣的”解釋”,就是單單以為御宅族就是ACG 迷,其無知的程度、思考力之不足和判斷力之低下實在令人失笑。
*地下化的名稱、地上化的影響
雖然御宅的名字已成為一個極為負面的代號,但這不等於御宅就從此消 失,如開始時所說,事上御宅們已經靜悄悄的入侵當今青年文化界的核心,而 御宅文化便成為新一代ACG界的一個重要流派,雖然他們仍各自為戰,但御宅文 化已經成為日本九十年代的重心文化,這是任何人都輕易可見的。
『只要不叫御宅就沒問題了吧?』大慨御宅們認為只要不叫御宅那傳媒 就會不管他們,他們仍繼續大幹御宅族的事,看起來非常自欺欺人,但事實上 日本就正因為”OTAKU”這個字眼不再出現而認為社會已大獲主勝。
這算是所謂的”雙贏”局面嗎?
宮崎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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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崎勤事件:1988年~1989年發生於日本東京都與埼玉縣,被害對象為四名4~7歲的女童被誘拐後殺害。日本警視廳命名為:117號事件。後此事件在日本稱為:「東京・埼玉連続幼女誘拐殺人事件」。
年表
1988年8月22日 第一被害人(4歲)被誘拐。屍體被焚燒。
1988年10月3日 第二被害人(7歲)被誘拐,後在森林中被殺害。
1988年12月9日 第三被害人(4歲)被誘拐,被繩索勒死後屍體被拋棄在森林中。
1989年6月6日 第四被害人(5歲)被誘拐後殺害。
1989年7月23日 猥褻一名6歲女童。過程被女童的父親發現並且跟蹤,其後女童的父親報警將宮崎逮捕。
1989年8月7日 警方以猥褻誘拐、強制猥褻罪正式起訴宮崎。
1989年8月9日 宮崎招認與第四被害人之兇案有關,次日警方據宮崎的口供發現第四被害人的頭部。
1989年8月13、14日 宮崎承認與第一及第三被害人之兇案有關。
1989年9月2日 宮崎正式以第四被害人之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89年9月5日 宮崎招認與第二被害人之失蹤案有關。翌日警方據宮崎的口供發現第二被害人的屍體。
1989年9月29日 宮崎正式以第一被害人之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89年10月19日 宮崎正式以第二、三被害人之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94年11月30日 東京大學診斷宮崎罹患多重人格。
1997年4月14日 東京地方法院宣判宮崎勤死刑。
2006年1月17日 日本最高法庭宣判宮崎死刑。其後宮崎放棄上訴。
2006年2月2日 日本最高法庭確定宮崎死刑。
動機
據調查:宮崎兒時,其父母對宮崎的嚴厲苛求與偏愛他的妹妹。至案發時,其最喜歡的爺爺去逝。最終導致宮崎犯罪。
案發後,在宮崎家中發現大量的色情動畫錄像帶。因此被認為色情動畫是導致宮崎犯罪的誘因。 日評論家大塚英志認為:宮崎犯罪和他幼年孤獨的性格有極大的關係。
事件影響
社會
當時,日本兒童性犯罪非常少見。因此日本人大多反映出來的是震驚和憤怒。許多人,尤其是教育家曾深深的反思。御宅族也因此遭到了白眼和歧視。
法律
事實上,宮崎事件後。日本法律並沒有對保護兒童性犯罪此作出什麼巨大的對策。這和日本人對法律的觀點有一定的關係。但近年來日本對性犯罪和開始修訂法律。2004年提高了強姦罪的量刑等級;2006年上半年,又規定了色情動畫不允許以兒童為主角進行製作。但對於情色產業發達的日本來說,這條法令的效果可能不會很好。
動漫畫產業
宮崎事件發生後,日本動漫畫產業遭受了毀滅性的打擊。至1995年才開始恢復。據不確切的統計:2004年漫畫印刷量僅為1987年印刷量的1/10。但由於日本動漫經濟的多元化的發展。近年來日本動漫收益仍然年年增長。而且日本人看重了「御宅」文化有著巨大的經濟利潤;因而極力發展。據保守統計,其經濟利潤達23000億日元。(參見「御宅」條目)事實上,御宅價值開始重新被世人所肯定。
後續事件
隨者御宅次文化的復活,宮崎事件被重演。2004年11月17日,奈良市發生了女童被殺事件,稱為「小林薰事件」。該事件中受害者被殺害的方法與著名動漫畫作品《庫洛魔法使》的同人作品吻合,並牽涉到日本最著名的BBS:2ch。兒童性犯罪問題再次成為日本人關注和思考的焦點。尚,小林薰非御宅。
事件評析
主要評價大概有四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宮崎事件本身和犯罪者幼時和青少年的有極大的關係。是社會環境造成的,而「御宅」不過是誘因而已,更多的理解和關注青少年才是解決問題的最根本的辦法。
第二種觀點認為:「御宅」文化是宮崎事件最大的原因。大量的兒童色情媒介充斥者社會;而且極容易使人產生非常態的性道德觀。(參見蘿莉控)嚴格的控制ACG產業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第三種觀點認為:「御宅」固然有著這樣那樣的缺點。但與兒童性犯罪無因果聯繫。2ch作過統計,日本有著數量龐大的「御宅」族。犯罪者不過一兩個例子。這根本不成比例。
最後一種觀點認為:日本對兒童的性犯罪比例,比較起歐美地區來看,比例很低。可見日本兒童性侵犯只不過是一些個案而已,沒有理由過份貫注。應以平和的心情來看待宮崎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