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露天購買機車零件(完全沒有圖片)
打給賣家(整個口氣就是 沒差你這個客人那種口氣)
我:喂?請問XX零件還有貨嗎?
賣家:沒有了 剛剛最後一個被買走了
我:OK了解 謝謝
過了一會........接到賣家電話
賣家:喂?剛剛有一個車主 他的XX零件剛拆下 看你要不要 要的話我幫你問他
我:好阿 幫我問一下 問好再回撥給我
賣家:好
過了很久 都沒有回撥給我 我就自己打給他
我:喂?我是剛剛打給你問XX零件的......(賣家知道是我)
賣家:嘿 然後勒? 聽到這句我OS(X!到底是你賣東西還是我賣東西)什麼叫然後勒?一個賣家態度這樣
我:那他有要賣嗎?
賣家:有阿 價錢XXXX 運費你自己出 (早就問好了為甚麼要等我打給你)
我:好阿 那有照片可以給我看一下嗎?? (因為完全沒有圖 東西又是二手的零件 想稍微確認是否有問題)
賣家:沒有照片 我已經賣好幾顆了 請相信我 (X的完全不認識誰相信你阿)
我:好吧(當下沒有想那麼多 因為很急要 所以下單了)
後來越想越不對 連個影子都沒看到的東西 更何況又是二手零件
賣家也不是企業經營 收貨後不滿意我要怎麼退貨
實在是不想跟他買
我悄悄話問他
[請問寄了嗎?還沒寄得話不要寄了.我不需要了]
他回我
[很抱歉!寄了!不管什麼理由未去取貨一律走法律徒俓 先不管你是有心或無心 賣家都無法接受你事後的任何理由 最後請三思而後行。]
我又悄悄話跟他[看運費多少 我匯給你 貨我不要了]
他回
[【超商不取貨】買方背信造成賣方損失,我會請律師依民法規定請求賠償,依據【購買訂單契約】及【超商運費發票】及【出貨前電話錄音】。
請不要因小失大,收到【律師信】及【存證信函】才後悔莫及。
請求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請注意自已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真的覺得很好笑 那種零件又不是說每天有人搶著要 是能造成什麼損失
都要賠他運費了 回這什麼東西阿@@?
而且連個圖連個影我都沒看到 叫我怎麼收貨阿 到時候打開不合我意怎麼辦
請問各位大大
不取貨 他真的會告我嗎? 我該怎麼做
他賣場物品幾乎都玩具 有800多件 都單賣單賣 還有二手機車零件
他這樣有算企業經營嗎? 消保法中,只要是企業對消費者(B2C)經營模式,就必須提供貨品的七天鑑賞期
適用嗎?
我買的是二手零件 就算商品無問題 我可以領貨後再退貨給他嗎??(態度太差 不想跟他買 也沒比較便宜)
(他賣場 上面打得 物品狀況:全新 賣我的是二手 )
今天已經到貨了 好煩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