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去朋友的住處幫忙處理一些資料(因為他是管委會的人)意外瞄到一些住戶所有權人的統計表格我只看到第一頁,大約有30戶左右竟然房屋所有權人大約有7成多為女性請問這是什狀況,代表...1.純屬巧合,沒有任何意義2.現在女性置產購買力不亞於男性3.身為新時代好男人,房屋名下多為過戶老婆我有聽我朋友說,他們這個社區多為家庭
不提倡兩性平等的~多半會把名字登記在老婆名下~這也是體貼的1種表現~畢竟萬1離婚~女生通常比男生還要難找第二春~而且共同負擔房貸的狀況下~更容易把名字登記在女生名下~表示自己的負責任態度~這是"不提倡兩性平等"的狀況下~我想大部分女生~也都會是希望這樣~
tungnan_altis wrote:離婚的話對於婚後所產...(恕刪) 要不要對半~也是看婚前契約呀~而且以前的人確實是要登記才能有機會拿到~財產各半也是最近才開始的~但是樓主的所指的應該是已經購屋的夫妻吧~所以就如你所說~不是那麼絕對~
我家的狀況比較不一樣,當初買房子時,我本來也是想說把房子登記在老婆的名下,不過她就是不要,她寧可拿錢出來繳頭款,只要我負責後面的貸款部份就好.到現在,我們夫妻的財產還是分開處理,連以前報稅都也是分開算,後來稅制有改變,我們才又合併申報,老實說,她心機真的很重....
我覺得應該是從以前就留下來的傳統的觀念吧 男主外女主內因為我爸爸媽媽甚至其他的親戚幾乎都這樣子阿以前的女人都在持家 很少出外工作的 所以把不動產跟動產登記在老婆名下不過我覺得這樣子也不錯阿 萬一生意失敗或者發生什麼意外的話呢
gboyg2001 wrote:日前去朋友的住處幫忙...(恕刪) 千萬不要過戶自己的房子給老婆千萬不要現在離婚率這麼高 雙方婚後照樣劈腿的情況這麼普偏...如果要過戶給老婆就要先考慮中年失業後 老婆跑了 再把你唯一的不動產拿走的情況現在的人 不像四十年前 對愛情及婚姻這麼忠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