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頹廢小漢Orz wrote:
但是車子是登記我妹妹的名子,我妹沒有開過那輛車,也沒有繳過那輛車的貸款,當時母親原本要登記我的名子的,因為她說登記小孩的比較便宜?但是當時我在軍中工作,家裡沒有我的身份證,母親只好去登記妹妹的名子...
我母親她的遺囑只有說要留給妹妹的就是30萬現金而已,遺囑沒有提到車子的事情,但是她生前有口頭說過要給我開
現在問題就是我妹想要那輛車子(實際駕駛人不是她,繳貸款的也不是她,是我媽繳的,剩下2個月就繳清)
我不想把這輛車給我妹,因為她沒有好好關心過我媽,也沒拿錢回家過,還常常和我媽在電話起口角,我媽到過世都不知道我妹在哪邊,我和我爸只知道我妹跟一個有錢的男人在一起,生活相當富裕,有房有車有名牌包...
那我能主張什麼要回這輛車子呢?還是只能讓她拿走?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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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是登記你妹的 , 所有權歸她
但動產除了所有 ,還要占有才有意義
版大應該還有繼承其他財產
建議是不是簽個什麼文件 , 請令妹日後不得再主張其他財產繼承之權利等
用相當的金錢代價支付予令妹 , 再把車輛過戶給自己
就事論事 , 事情才比較容易解決
畢竟就令妹的立場 , 車子是她的名下
日後會有稅 , 費 , 罰及肇事問題
主張要回車輛是合理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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