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肚子餓,去冰箱翻了一下東西發現還有之前買的三個布丁還沒有吃,一看保存期限是9月9日,現在已經是9月14日,過期五天不吃又覺得好浪費,吃了又怕跑廁所打開來聞~~它還是布丁的味道啊結果我還是很不安的把它吃下去。冰箱還有兩個,放到明天等於又過期更久,真不知道怎麼處理咧,還是明天看看肚子的反應吧。大家對於過期的食品有沒有特別的經驗咧?吃?還是不吃?
過期的東西的話,我是會吃,不過要看東西說,像牛奶的話,我就較不敢喝了,之前喝一次過期二天的牛奶,想說應該沒什麼差,就當優酪乳喝一喝,結果,喝完半小時後,馬上就跑廁所了,不過如果是只1~2天的,又有冰冰箱的話,應該還是ok吧,還是要看個人的腸強不強!!